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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8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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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端也。大約喪葬繁費,歷、章、鄒、淄、長、新諸大邑為甚。若北方諸邑,其地多瘠鹵,稍稍簡朴,猶為近古耳。

《祭禮》。烝嘗禴祀,四時舉行,各有其序。凡鄉會登科及除授職銜,往赴任所,或仕宦既成貤封,前代展墓焚黃,皆各有祭。時祭則清明、麥熟、薦新,孟冬朔日及忌辰,皆祭於墓。而中元、除夕則祭於廟。無廟者設位於庭而祀之。或僧道家送疏,或自為神牌,制各不一。祭品用三牲、香楮、果核、酒殽,量家之豐約為隆殺,不拘一例也。外祖、外家,惟登科及第,間一行之恩,拔歲副貢士及納監入學,以逮娶婦嫁女,類亦展墓。事死如生、事亡如存,聊以盡仁人孝子之心耳。

孟春正月元旦,亦云「三元」 ,謂歲之元、時之元、月之元也。雞初鳴,早起盥漱,肅容盛服,陳牲牢酒醴、肴果香楮,家家虔祀天地及諸尊神。祀畢,設几筵酒食成禮,叩拜祖父母、父母尊長。而族姓親戚以次納拜,親友亦互相答拜。此慶賀履端義也。五更,燃爆竹以驅山魈,火樹銀花亦復間作。鼓吹歌曲,時或喧闐。各邑大小,豐殺難齊,固不盡然也。董勛問《禮俗》曰:「一日為雞,二日為犬,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馬,六日為牛,七日為人,八日為穀,九日為果,十日為菜。」 是日晴和則吉,陰慘則否。東方朔占書載之甚詳,而人日為尢重,是夕不張燈,為鼠忌也。俗語謂之為貓嫁女。凡立春前一日,官府率士民具春牛,芒神迎春於東郊,作五辛盤,俗名「春盤。」 飲春酒,簪春花,里人行戶扮為漁樵耕讀諸戲劇,結彩為春樓,而市衢小兒著彩衣,戴鬼面,而往來跳舞,亦古人鄉儺之遺也。立春日,官吏各具彩杖,擊土牛者三,謂之「鞭春」 ,以示勸農之意焉。為「小春牛」 ,遍送縉紳家,及門,鳴鼓樂以獻,謂之「送春。」 望日為元宵,是夕盛張燈火,雜燃花爆,酒筵樂歌,競為歡會,謂之慶賀上元。燈節張燈凡三夜,十四日主麥,十五日主穀,十六日主豆。月明風恬者,收燈也。有風為歉,無風為豐,名曰占歲燈,即漢家祀太乙遺事也。臨水者多放河燈,數里春波,明星歷亂,盛時讌集,歌呼達旦。蘇味道詩所謂「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是也。兒女子以繩跳為戲,名曰跳百索。十六日,凡少年男女,各艷妝盛服,遊街過橋,謂之「走百病」 云。是日遊街,則百病祓除也。二十五日為填倉日,黎明於院中布灰作囤。按古人以正月晦日為節,人家各為脯食度水,士女悉湔裳酹酒於水湄,以為度厄。今人則不知此節矣。

仲春二月朔日為中和節。唐時為「金錢會。」 今人但以二月二日為令節,謂之「青龍節。」 取竈灰圍屋如龍蛇狀,為引龍云,招福祥也。亦有以是日布灰作囤,納五穀其中,覆之以甓,占豐年也。人家往往煎正月糕食之,云以祛蟲。用杖擊梁,云以辟鼠。或貼蝎符,云以辟蝎也。穀雨日亦或禁蝎。是日,人家多作煎餅。母家迎女歸寧,相率為常例。望日為「花朝」 ,以日景之晴陰占果實之豐嗇焉。

季春三月上巳日。韓詩曰:「鄭俗上巳於溱、洧兩水上,秉蕳招魂,祓除不祥。」 王羲之《蘭亭序》云:「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 晉人三月三日為曲水流觴會。按《荊楚歲時記》云:「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 相傳為介子推而設。其實《周禮》所載司烜氏仲春以木鐸修火禁,蓋周制已然矣。以後相沿成風,作炊飯,又曰漿水飯,殆禁火遺意也。田家飼牛,益以乾糒焉。清明插柳簪柳,家家展墓,必添新土。婦女歸寧,作鞦韆戲。士女盛飾,結伴遊春,或攜酒殽郊飲,謂之踏青云。蘇東坡夢參寥自誦所作詩云:「寒食清明都過了,石泉槐火一時新。」 夢中問曰:「火固新,泉何故新?」 答曰:「俗以清明日淘」 井故也。

孟夏四月為梅月八日,佛生日為浴佛日。好事者多施捨財物,餽送沙門,作浴佛會,謂之「供佛辰。」 夏至日短,俗呼為《短至》。

仲夏五月五日為端陽,亦名天中節。周處《風土記》曰:「仲夏端午,烹鶩角黍,一名粽。造百索繫臂,曰長命縷,一名避兵繒,亦名五色絲,亦名朱索。」 採艾懸於戶上,頭簪艾虎。飲菖蒲酒及雄黃酒,以辟五毒。南中競渡,龍舟以為戲。北地但以角黍、黃瓜、雄黃酒相餽送,蓋弔屈原遺意也。是月俗禁忌蓋屋及暴薦席。《風俗通》云:「五月蓋屋,令人頭禿。」 《異苑》云:「新野庾實家嘗以五月暴席,忽有小兒死席下,俄失所在。其後實女遂亡,相傳以為忌。」 董勛問禮俗曰:「五月俗稱惡月,多六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