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7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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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平守禦所

康熙三年,見在人丁一千六十七丁。

康熙十五年,見在人丁一千一百九十九丁,除優免外,實在行差人丁六百八十一丁,共派銀一百七十兩二錢五分。

原額、軍屯地三百六十九頃九十七畝

原額銀九百八十六兩二錢二分三釐三毫。康熙三年熟地七十頃五十八畝四分八釐七毫,共派銀一百四十兩七錢一分四釐九毫。康熙十五年熟地一百三十二頃二十四畝八分八釐七毫,共派銀二百八十二兩四錢一分六釐七毫。

《荒蕪地》二百三十七頃七十二畝一分一釐三毫。內有康熙十一年奉文准給贍軍地一百五十五頃,自行開墾贍運,不行起科

原額額外成熟營房地六十八畝七分九釐六毫,共派銀一兩二錢五分二釐八絲。

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東昌衛

康熙三年,見在人丁二百九十丁。

康熙十五年見在人丁三百三十六丁,共派銀一百二十七兩六錢八分。

原額屯地并寄莊興屯共地九百一十一頃一十七畝三分七毫零。

原額銀二千四百六十八兩九錢一分五釐零。康熙三年熟地二百四十三頃九十一畝一分六釐七毫,共派銀六百九十二兩九錢三分二釐四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五百六十九頃八十五畝六分四釐一毫,共派銀一千五百六十兩四錢六分六釐九毫零。

《荒蕪地》、三百四十一頃三十一畝六分六釐六毫零

原額運軍隨船贍軍地二百五十四頃,內舊編熟地一百七十五頃,係隨船贍軍,例不起科,拋荒故絕運軍地七十九頃,內康熙三年熟地一十七頃五十六畝,係民墾承種,共派銀四十六兩七錢二分七釐六毫零。

康熙十五年相同

《荒蕪地》、六十一頃四十四畝

濮州所

原額:運軍隨船贍軍地三百一十六頃九十五畝。內「舊編熟地一百二十三頃,係隨船贍軍,例不起科。」

拋荒故絕運軍地一百九十三頃九十五畝,內康熙三年熟地二十一頃九十畝,係民墾承種,共派銀五十八兩二錢八分九釐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八十八頃六十八畝四分,共派銀二百四十六兩四分一釐三毫零。

《荒蕪地》、一百五頃二十六畝六分

平山衛

康熙三年,見在人丁二千四百五十五丁。康熙十五年,見在人丁二千五百七十丁。共派銀九百七十六兩六錢。

原額《一例》。軍屯更名地、二千八百四十五頃一十三畝九釐八毫零

原額銀三千九百二十三兩九錢八分五釐六毫零。

康熙三年熟地一千九百六十五頃六十九畝二分五釐五毫,共派銀二千七百一十兩六錢三分六毫零。

康熙十五年熟地二千四百頃五十八畝六分三釐二毫,共派銀三千三百一十兩八錢八分九釐九毫零。

《荒蕪地》、四百四十四頃五十四畝四分六釐六毫零

原額馬場一例地九頃二十一畝七分,全熟,共派銀二十一兩八錢。

康熙三年并十五年相同。

臨清衛

康熙三年,見在人丁三千五百六十九丁。康熙十五年,見在人丁三千七百四丁。共派銀一千四百七兩五錢二分。

原額屯地一千三頃三畝五分七釐三毫,原額銀三千五十七兩二錢五分二釐九毫。康熙三年熟地六百八十二頃四十三畝二分二釐九毫,共派銀二千一百一十二兩二錢六分三釐六毫。

康熙十五年,熟地九百一十六頃八十八畝九分一毫三絲六忽六微,共派銀二千八百三十七兩九錢五分三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