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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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槁。其以見穀賑給貧人。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永平十八年三月,旱。」

章帝建初元年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元年三月己巳,詔曰:『朕以 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而災異仍見,與 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 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 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 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 「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 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 不繫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可採;明試以功,則政有 異迹。文質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 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 一人。」按《五行志》。建初元年,大旱,天子憂之。侍御 史孔豐乃上疏曰:「臣聞為不善而災報,得其應也;為 善而災至,遭時運也。陛下即位日淺,視民如傷,而不 幸耗旱,時運之會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湯遭旱,因 自責,省畋散積,減御損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為 成湯之事與?」天子納其言而從之。三日雨即降。轉拜 黃門郎,典東觀事。 按《楊終傳》,終拜校書郎。建初元 年,大旱穀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 數,又遠屯絕域,吏民怨曠,乃上疏曰:「臣聞善善及子 孫,惡惡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秦政酷烈,違 牾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高祖平亂,約法三章;太 宗至仁,除去收孥,萬姓廓然,蒙被更生,澤及昆蟲,功 垂萬世。」陛下聖明,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災疫未 息,躬自菲薄,廣訪失得,三代之隆,無以加焉。臣竊按 《春秋》水旱之變,皆應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來,仍 連大獄,有司窮考,轉相牽引,掠拷冤濫,家屬徙邊。加 以北征匈奴,西開三十六國,頻年服役,轉輸煩費。又 遠屯伊吾、樓蘭、車師、戊己,民懷土思,怨結邊「域。《傳》曰: 『安土重居,謂之眾庶』。昔殷人近遷洛邑,且猶怨望,何 況去中土之肥饒,寄不毛之荒極乎!且南方暑濕,瘴 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移變陰陽矣。陛下 留念省察,以濟元元。」書奏,肅宗下其章,司空第五倫 亦同終議。太尉牟融、司徒鮑昱、校書郎班固等難倫 以「施行既久,孝子無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異。」 終復上書曰:「『秦築長城,功役繁興,胡亥不革,卒亡四 海。故孝元棄珠崖之郡,光武絕西域之國,不以介鱗 易我衣裳』。魯文公毀泉臺,《春秋》譏之曰:『先祖為之而 已,毀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無妨害於民也。襄公作 三軍,昭公舍之,君子大其復古,以為不舍則有害於 民也。今伊吾之役,樓蘭之屯,久而未還,非天意也。」帝 從之,聽還徙者悉罷邊屯。 按《鮑昱傳》,昱代王敏為 司徒,建初元年,大旱穀貴。肅宗召昱問曰:「『甚旱既太, 將何以消復災眚』?對曰:『臣聞聖人理國,三年有成。今 陛下始踐天位,刑政未著,如有失得,何能致異?但臣 前在汝南,典理楚事,繫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旱既』。」 先帝詔言,「大獄一起,冤者過半。又諸徙者骨肉離分, 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為虧。宜一切還諸徙家屬, 蠲除禁錮,興滅繼絕,死生獲所。如此,和氣可致。」帝納 其言。

建初二年,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古今注》:「二 年夏,雒陽旱。」 按《馬后紀》,「建初元年,欲封爵諸舅,太 后不聽。明年夏,大旱,言事者以為不封外戚之故,有 司因此上奏,宜依舊典。太后詔曰:『凡言事者,皆欲媚 朕以要福耳。昔王氏五侯,同日俱封,其時黃霧四塞, 不聞澎雨之應。又田蚡、竇嬰寵貴橫恣,傾覆之禍,為 世所傳。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樞機之位』。」諸子之 封,裁令半。楚、淮、揚諸國常謂「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 今有司奈何欲以馬氏比陰氏乎?」固不許。

建初四年夏,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古今注》云 云。

建初五年,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五年春二月甲申,詔曰:「《春秋》書 『無麥苗,重之也。去秋雨澤不通,今時復旱,如炎如焚, 凶年無時,而為備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忉 忉,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咨諏,雖降災咎,輒有開 匱反風之應。今予小子,徒慘慘而已。其令二千石理 冤獄,錄輕繫,禱五嶽、四瀆及名山能興雲致雨者,冀』」 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報,務加肅敬焉。

元和元年春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古今注》云 云。

元和二年,旱。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陳寵傳》,肅宗時,寵為 尚書。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是時帝始改 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長水校尉賈宗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