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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兗、青、登、萊六府農桑絲絹。十月,以旱災免河南民田 夏稅三十七萬七千七百石有奇,軍屯子粒八千六 百石有奇。」

按《明外史毛弘傳》:「弘字寬叔,成化六年夏,山東河南 大旱,弘請賑。因言四方告災,部臣拘成例,必覆實始 免。上雖蠲租,下鮮實惠。請自今遇災,撫按官勘實,即 與蠲除。從之。」

按《湖廣通志》:「成化六年夏,應山大旱,民流於荊襄。 成化七年,旱。」

按《大政紀》:「成化七年二月,上以雨澤不降,令群臣條 陳闕失。」

按《江南通志》:「成化七年,揚州大旱,運河竭。」

成化八年,旱。

按《大政紀》:「成化八年四月,京畿自二月至是月不雨, 運河水涸。五月,京畿大旱。十二月,以旱災免直隸順 德、真定等府所屬并河間衛秋糧九萬七千餘石,穀 草二百餘束,綿花五十三萬餘斤。」

按《名山藏》,「成化八年四月,京師自二月至是月不雨, 大風竟日,運河水涸。遣祭於天地、社稷、山川,復分遣 兩京侍郎祭告淮瀆、東海山川之神。」

按《山西通志》:「成化八年,沁州旱。」

按《廣東通志》:「成化八年春正月,廣州旱。」

成化九年,旱。

按《山西通志》:「成化九年,澤州旱。」

按《湖廣通志》:「成化九年,靖及荊州大旱。」

成化十年旱。

按《大政紀》:「成化十年三月,以旱災免湖廣武昌、漢陽、 黃州、常德、辰州、衡州、林、長沙七府成化九年秋糧五十 三萬五百餘石,武昌、衡州、常德、靖州、沅州、五開、茶陵、 黃州、長沙、銅鼓、辰州十一衛子粒二萬九千六百餘 石。」

成化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二年,大旱。」

成化十四年,旱。

按《湖廣通志》:「成化十四年夏,嘉魚大旱,通山漢陽大 旱。」

成化十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五年,縉雲大旱。」

按《湖廣通志》:「成化十五年夏,嘉魚旱。」

成化十九年,旱。

按《大政紀》:「成化十九年六月,久旱,漕河淤涸,命戶部 左侍郎潘榮督治,濬通運舟。」

按《山東通志》,成化十九年秋,冠縣旱,饑,人相食。 按《雲南通志》,成化十九年夏六月,武定大旱,無秋。 成化二十年旱。

按《大政紀》:「成化二十年五月,京畿、陝西、河南、山東、山 西大旱。六月,畿內及陝西、河南、山東皆旱,遣禮部侍 郎徐溥代祀嶽鎮河瀆諸神。」

按明《昭代典則》,「成化二十年五月,京畿、陝西、河南、山 東、山西大旱。時各省災傷,禮部議:令各處僧道關給 度牒,就彼納米,給與賑濟。湖廣鎮守太監韋貴議稱, 饑民南流數多,日有萬口經過,驅之則恐激變,賑之 糧有限。欲行山陝、河南北直隸巡撫都御史,督令各 該州縣,將新舊流民著該管里長招撫復業。」內閣萬 安等議:令山、陝二學生員有納米者,廩膳納八十石, 增廣納一百石,俱赴陝西缺糧倉廒上納,本布政司 起送國子監讀書,挨次選用。軍、民、舍餘人等,有納米 者,授以軍職。百戶納二百石,副千戶二百五十石,正 千戶三百石。指揮照例加米,定與衛分帶俸。又命侍 郎耿裕、徐溥祭告西岳、西鎮、西海、大河之神。南京兵 部尚書王恕上疏曰:「臣惟陝西、山西連年災傷,閭閻 小民貧難殷實者少。雖奉上項恩例,恐願納者寡,焉 能濟眾?訪得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今年頗收,合無 請敕每處差給事中、御史、郎中等官三二員,分定府 縣,令其馳驛前去,會同彼處撫、按,督同分守、分巡官 分投出榜,召募前項僧道生員、軍民舍餘人等,各照 米數每石納銀一兩,給與文憑,關領度牒,照闕選用, 入監讀書,及為指揮千百戶等項。其銀就令原差領 敕官,南直隸、湖廣銀送陝西,浙江銀送山西,江西銀 送河南,俱公同撫按等官,差委能幹司府官員,分投 給散。缺食人戶,令其自行買米救濟。其各流民之在 荊、襄者,彼處鎮守等官既稱不可驅治,又稱無糧賑 濟,要令該管里老招撫復業。緣里老亦多流移,料無 可差之人,就彼有人可差,各戶家業已失,田野無望, 又無口食,豈能回還?臣思流民缺食,無計聊生,拊循 失策,必為盜賊。勞師動眾,所費益多。合無將湖廣本 年該起運南京各倉及兌軍秋糧,量留一二十萬石, 又將河南該兌軍秋糧留一二十萬石,俱運赴荊襄 水次倉賑流民,以銷後患。仍敕各處撫按提督三司 委官,如有流民到於該管地方,即便加恩賙恤,不許 驅逐,致令失所。臣又深慮召募僧道生員人等銀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