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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5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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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卷目錄

 算法部彙考十四

  算法統宗十方程章第八 句股章第九

曆法典第一百二十二卷

算法部彙考十四

《算法統宗十》

方程章第八

方,正也。程,數也。以諸物總併為問,去繁就簡為主。乃 諸物繁亢,諸價錯雜,必須布置行列,或損益加減,同 異正負,逓互遍乘,求其有等,以少減多,餘物為法,餘 價為實,性實相除,得一價以推其餘。若繁雜甚者,次 第求之。

正者,正數;負者,欠數。

二色方程歌

世人欲要識方程,物價俱將左右陳。右上法乘左中 下,次將左上右行乘,中間相減餘為法,下位相減餘 實情。法除實為右中價,得價,須將右中乘右下價,內 減去積餘為實,數甚分明。右上為法除下實,便為上 價細推尋。

今有馬三匹、牛二頭,共價銀一百一十四兩;又馬四 匹、牛五頭,共價一百六十二兩五錢;問馬、牛價各若 干?

答曰:「馬每匹價三十五兩,牛每匹價四兩五錢。」 法曰:「列所問數。」

 上馬。三匹為法。先乘左中牛二。乘得八  下價。一百一十四兩 得。四百五十六兩  上馬。四匹為法。次乘右中牛五。乘得一十五  下價。一百六十二兩五錢 得。四百八十七兩五錢 先以右行馬三為法,遍乘左行中牛五,得一十五。又 以法乘左行下價一百六十二兩五錢,得四百八十 七兩五錢。卻以左行馬四為法,復遍乘右行中牛二, 得八,減左行乘,得牛十五,餘七為法。又以左上馬四 乘右下價一百一十四兩,得四百五十六兩;減左行 乘價四百八十七兩五錢,餘三十一兩五錢為實。以 法七除之,得牛匹價四兩五錢。卻以右行中牛二乘 之,得九兩,以減右行下價一百一十四兩,餘一百零 五兩為實。以右行馬三為法,除之,得馬一匹價三十 五兩。《合問》

今有綾三尺,絹四尺,共價四錢八分;又綾七尺,絹二 尺,共價六錢八分。問綾、絹各價若干?

答曰:「綾每尺價八分,絹每尺價六分。」

法曰:「列所問數。」

 綾:三尺為法。先乘左 絹:四尺得。二十八 價。四錢八分 得三兩三錢六分。  綾:七尺為法。次乘右 絹:二尺乘得:  價。六錢八分 乘,得二兩零四分。 先以右行綾三為法,遍乘左、中、下,得數。卻以左行綾 七為法。復遍乘右行中絹四,得二十八。減左行中,得 絹六,餘二十二為法。又以左綾七乘右價四錢八分, 得三兩三錢六分,減左行乘,得價二兩零四分,餘一 兩三錢二分為實。以法二十二除之,得絹每尺價六 分。就以右行絹四尺乘之,共得絹價二錢四分。以減 右行價四錢八分,餘二錢四分,以綾三尺為法除之, 得綾每尺價八分。《合問》:

三色方程歌

三色方程法,更《奇物價》:三行左作基,左右互乘,須減 盡中下價。餘左位宜又列,二行仍乘減中中左中減 無餘,下餘為法價。餘實法實相除,下價知。

此三色「方程已後,內中或有正、負,同異、加減者。」

今有硯三箇,墨五匣,筆九枝,共價八錢一分;又硯四 箇,墨六匣,筆七枝,共價八錢九分;又硯五箇,墨七匣, 筆八枝,共價一兩零六分。問硯、墨、筆各價若干? 答曰:「硯每箇八分,墨每匣六分,筆每枝三分。」

法曰:「列所問數。」

 硯。為法。先乘左右墨。得。二十 筆。得。三十六價。八錢一分 得三兩二錢四分。  硯。得。一十二  墨。得。一十八筆。得。二十一價。八錢九分 得二兩六錢七分。  硯。得。一十五  墨。得。二十一筆。得。二十四價。一兩零六分得三兩一錢八分。 先以右行「硯三」為法,遍乘左中二行,得數。卻以中行 「硯四」,遍乘右行墨筆,得數墨得二十,筆得三十六,價 得三兩二錢四分,與中行對減餘墨二筆十五,價五 錢七分,另列右位。又以左行「硯五」為法,遍乘右行墨 筆,得數墨二十五,筆四十五,價四兩零五分,與左行 對減,餘墨四筆二十一,價八錢七分,另列左位,再列 減餘以分左右位數以右行墨二為法,遍乘左行筆 價,得數,列左位。

 墨。 筆。十五  得。六十 價。五錢七分 得二兩二錢八分。  墨。 筆。二十一 得。四十價。八錢七分  得一兩七錢四分。 復以左行墨四為法,遍乘右行筆價,得數,列右位,卻 以左右對減墨盡餘得筆一十八枝為法。又以餘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