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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5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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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若干。

答曰:「八百六十四兩一錢二分五釐。」

法曰:置青四百三十二斤,不動,以斤下一兩,用截《兩 歌》通之,將一兩退位作六二五,併,得四百三十二斤 ○,六二五為實。以斤價為法乘之,合問。

今有杏仁二百一十八斤四兩,每斤價五錢二分,問 該銀若干?

答曰:「一百一十三兩四錢九分。」

法曰:置斤以上不動,只將四兩化作二五,併入斤,共 二百一十八斤,二五為實,以價五錢二分為法乘之, 合問。

今有銅絲四百六十八斤十兩。每斤價銀二錢四分, 問該銀若干?

答曰:「一百一十二兩四錢七分。」

法曰:置銅絲百斤不動,只將十兩化作六二五,併斤 得四百六十八斤,六二五為實。以價二錢四分為法 乘之,合問。

今有棗子七十八斤二兩,每棗一斤換栗二斤四兩, 問該栗若干?

答曰:「一百七十五斤一十二兩五錢。」

法曰:置棗七十八斤不動,將二兩化為一二五,併得 七十八斤一二五為實。另以二斤不動,將四兩化作 二五,併得二斤二五為法,乘之,得一百七十五斤七 八一二五,卻將斤下零七八一二五,用加六之法加 之,得一十二兩五錢。合問。

今有生漆三百七十七斤、每斤曬得熟漆四兩。問該 熟漆若干?

答曰:「九十四斤四兩。」

法曰:置生漆為實,以曬熟漆四兩,化作二五為法,乘 之,得九十四斤二五,卻將二五用,加六法,得四兩。合 問。

原買大綠一斤,用價七錢六分五釐;今又買六兩,問 該價銀若干?

答曰:「二錢八分六釐八毫七絲五忽。」

法曰:置今買綠六兩化為三七五為實,以每斤七錢 六分五釐為法乘之,合問。

原有銀一錢,買豬肉四斤,今只有銀三分五釐,問該 肉若干?

答曰:「該肉一斤六兩四錢。」

法曰:置銀三分五釐為實,以每銀一錢肉四斤為法, 乘之,得一斤四,此乃是虛數合斤之數也。其四宜當 每兩用加六之法,四六加上二兩四錢,共得一斤六 兩四錢。合問。

原有銀二錢三分,買白銅一十三兩,今欲買五斤二 兩,問該銀若干?

答曰:「一兩四錢五分零七毫七絲。」

《法》曰:「置今買銅五斤二兩,以斤求兩法加之。」只加斤不加兩 五六加三十,共得八十二兩,以原銀二錢三分乘之, 得一十八兩八錢六分為實,以原銅一十三兩為法, 除之。合問。此乃異乘同除之法

原有銀七錢五分,買墨二斤四兩,今有銀二錢四分, 問該墨若干?

答曰:「一十一兩五錢二分。」

《法》曰:置今有銀二錢四分,以原買墨二斤四兩,可將 四兩化為二五,共二斤二五為法,乘之,得五十四兩 為實。以原銀七錢五分為法,除之,得七二,此乃合斤 之兩數。可用加六法加之,二六加一十二,六七加四 十二,共成一十一兩五錢二分是也。此亦是異乘同除法 今有木香一十二斤,價銀四兩三錢二分;問每兩價 若干?

答曰:「二分二釐五毫。」

法曰:置銀四兩三錢二分為實,以木香一十二斤為 法除之,每斤得價三錢六分,以兩求斤法呼之,六三 七五三一八七五,合問。若用十六歸除亦得

今有豬肉八十四斤,每銀一兩四十八斤,算問該銀 若干。

答曰:「一兩七錢五分。」

法曰:置肉八十四斤為實,以每兩四十八斤為法,除 之,合問。

今有棉花一百五十七斤半、每花八斤十二兩、換布 一匹、問該布若干

答曰:「一十八匹。」

《法》曰:「置花一百五十七斤半為實,以八斤十二兩先 將十二化作七五,共八斤七五」為法,除之即得。 今有豬一口,因無大秤,以小秤稱之不及,原秤錘重 一斤十兩,又加秤錘一斤四兩八錢,稱得六十七斤。 問該公道實數若干?

答曰:「實重一百二十斤九兩六錢。」

《法》曰:置原秤錘二十六兩,又加錘二十兩八錢,共四 十六兩八錢,以共稱豬六十七斤乘之,得三千一百 三十五斤,六為實,另以原秤錘二十六兩為法,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