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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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紘,凡渾儀之屬皆屬焉。龍吭為綱,維之四捷以為固。 象之為器。為圓規者四。其規之別:一曰璣璣之規二, 並峙相距,如經之度。夾規為齒,對銜二釭,釭中容樞, 皆如《經》之率,設之亦如經。其異者,經膠而璣可旋。二 曰赤道。赤道之規,一刻璣十分寸之三,以銜赤道。赤 道設之如緯。其異者,緯膠於經,而赤道銜於璣,有時 而移,度穿一竅,以移歲差。三曰黃道。黃道之規,一刻 赤道十分寸之二,以銜黃道。其南出赤道之北際二 十有四度,其北入赤道亦如之。交於奎角,度穿一竅, 以銅編屬於赤道。歲差盈度,則并赤道徙而西。黃赤 道夾規為齒,以別均迤之度。璣衡之為器,為圓規二 曰璣,對峙相距,如象璣之度。夾規為齒,皆如象璣。其 異者,象璣對銜二釭,而璣對銜二樞,貫於象璣天經 之釭中。三物相重而不相膠,為間十分寸之三,無使 相切,所以利旋也。為橫簫二,兩端夾樞,屬於璣,其中 挾衡為橫,一棲於橫簫之間。中衡為轊,以貫橫簫兩 末,入於璣之罅而可旋。璣可以左右,以察四方之祥; 衡可以低昂,以察上下之祥。

按《律曆志》:熙寧七年六月,司天監呈新製渾儀浮漏 於迎陽門。帝召輔臣觀之,數問同提舉官沈括,具對 所以改更之理。尋又言:「準詔集監官較其疏密,無可 比較。」詔置於翰林天文院。七月,以沈括為右正言司 天秋官正皇。愈等賞有差。初,括上渾儀、浮漏景表 三議,見《天文志》。朝廷用其說,令改造法物曆書。至是, 渾儀、浮漏成,故賞之。

元豐五年春正月乙巳作新渾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律曆志》:元豐五年正月, 翰林學士王安禮言。「詳定渾儀官歐陽發所上渾儀 木樣。具新器之宜,變舊器之失。臣等竊詳司天監至 道、皇祐渾儀景表各差舛。請如法條奏修正。」從之。

哲宗元祐四年春三月己卯作渾天儀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按《律曆志》。元祐四年三月。 翰林學士許將等言。「詳定元祐渾天儀象所先奉詔 製造水運渾儀木樣。如試驗候天不差。即別造銅器。 今校驗皆與天合。」詔以銅造,仍以元祐渾天儀象為 名。將等又言:「前所謂渾天儀者。其外形圓。可遍布星 度。其內有璣有衡。可仰窺天象。今所建渾儀象別為 二器,而渾儀占測天度之真數,又以渾象置之密室, 自為天運,與儀參合。若併為一器,即象為儀,以同正 天度,則渾天、儀、象兩得之矣。請更作渾天儀。」從之。 元祐七年四月,詔尚書左丞蘇頌撰《儀象銘》。六月,渾 天儀象成。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七年六月,渾天儀象成。」 按 《天文志》,「元祐間蘇頌更作者,上寘渾儀,中設渾象,旁 設昏曉更籌,激水以運之。三器一機,脗合躔度,最為 奇巧。」 按《律曆志》:元祐七年四月,詔尚書左丞蘇頌 撰渾天儀象銘。六月,元祐渾天儀象成,詔三省樞密 官閱之。

按《蘇頌傳》:「頌字子容,泉州南安人。元祐初,拜刑部尚 書,遷吏部兼侍讀。請別製渾儀,因命頌提舉。頌既邃 於律曆,以吏部令史韓公廉曉算術,有巧思,奏用之, 授以古法。為臺三層,上設渾儀,中設渾象,下設司辰, 貫以一機,激水轉輪,不假人力。時至刻臨,則司辰出 告。星辰躔度,所次占候則驗,不差晷刻,晝夜晦明,皆」 可推見,前此未有也。

按《金史律曆志》:「元祐時,尚書左丞蘇頌與昭文館校 理沈括奉敕詳定渾儀法要,遂奏舉吏部勾當官韓 公廉通《九章》勾股法,常以推考天度,與張衡、王蕃、僧 一行、梁令瓚、張思訓法式,大綱可以尋究,若據算術 考案象器,亦能成就,請置局差官製造。」詔如所言。奏 鄭州原武主簿王沇之、太史局官周日嚴、于太古、張 仲宣同行監造制度。既成,詔置之集英殿,總謂之「渾 天儀。」公廉將造儀時,先撰《九章勾股驗測渾天書》一 卷,貯之禁中,今失其傳,故世無知者。舊制,渾儀規天 矩地,機隱於內,上布經躔,次具日月五星行度,以察 其寒暑進退,如張衡《渾天》《開元水運》銅渾儀者是也。 久而不合,乖於施用。公廉之制則為「輪三重:一曰六 合儀,縱置地渾中,即《天經》環也,與地渾相結,其體不 動。」二曰三辰儀,置六合儀內。三曰四游儀,置三辰儀 內。植四龍柱於地渾之下。又置鰲雲於六合儀下。四 龍柱下設十字水跌,鑿溝道通水,以平高下。別設天 常單環於六合儀內,又設黃道、赤道二單環,皆置三 辰儀內,東西相交,隨天運轉,以驗列舍之行。又為四 象環,附三辰儀,相結于天運環。黃赤道兩交為置距 二,縱置於四游儀內。北屬六合儀地渾之上,以正北 極出地之度;南屬六合儀地渾之下,以正南極入地 之度。此渾儀之大形也。直距內夾置望筒於一筒之 半,設關軸,附直距上,使運轉低昂,筒常指日,日體常 在筒竅中,天西行一周,日東移一度,仍以窺測四方 星度。皆斟酌李淳風、孔挺、韓顯符、舒易簡之制也。三 辰儀上設天運環,以水運之。水運之法,始于漢張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