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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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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曆日謝表       宋王安石

臣伏以太史序年,將謹人正之授;遠臣尸祿,乃叨天 指之加。臣中謝竊以欽若昊穹,靈承黎庶,正時所以 作事,治曆所以明時。恭惟皇帝陛下,道邁古初,德綏 方夏。治教之象,上協於天心;正朔所加,外通乎海表。 敢圖幽屏,亦誤寵頒。徒尊閣以知榮,曷糜捐之可報。 臣無任。

又             前人

臣伏以清臺課曆,肇明一歲之宜;列郡仰成,欽布四 時之事。闚文《切林》,拜賜為榮。恭惟皇帝陛下躬包曆 數,政順璣衡。齊日月之照臨,體乾坤之闔闢。考觀新 度,遠存堯象之明;推步大端,猶得夏時之正。盡俯仰 察觀之理,概裁成輔相之宜。歲事備存,詔文偕下。先 天誕告,間無秒忽之差;率土逢古,驗若節符之合。臣 敢不恭承睿旨,順考時行。贊聖神化育之功,極天人 和同之效。奉而行政,期不戾於陰陽。推以治人,庶克 濟於富壽。臣無任

曆者天地之大紀賦      蘇頌

昔聖王建官司地,因象知天,推曆用明於大紀,考星 咸自於初躔,合三體以為元,成書最密。舉二篇之定 策,備數無愆。古有善談,載於前志。因《太初》創曆之首, 述往聖知時之義,莫不究極象數,精窮天地,有時以 記夫啟閉。有日以紀乎分至;躔、離、弦、朢也,於此而為 正;晦、朔、昏、明也,於此而攸示。下可辨乎斗建。上靡差 「於辰次。」惟君審璣衡之運,所以緒正於元功;使民知 寒暑之來,然後順修於時利。況夫曆為一歲之本紀, 明太極之基;推精祲之至妙,豈深思之與知。必也迎 辰以策,定晷於儀。帝舜則羲和而分命,顓頊則重黎 而是司:皆所以準厥二氣,乘於四時。聖有作也,人皆 度之。制自清臺,得舉正履端之要;職由「太史」,盡觀文 察理之宜。若乃辰集於房,月窮於紀,《孟陬》既協於月 建,攝提亦隨乎杓指。國將班正朔以為令,王乃觀情 性而順理。章蔀元之書兮著於彼,子丑寅之正兮見 於此。可以察發斂於未然,定舒慘之所以推而生律。 子陽午陰而互分治以明時,春作秋成而是擬。且夫 天之運也,日與星而「代逢;地之道也,柔以剛而莫窮。」 非乃聖無以探其賾,非立法無以舉其中。我乃錯綜 氣候,稽參變通,起建星而運算,故積歲以成功。考連 珠合璧之辰,得名尤邃;應大呂黃鐘之統,立道斯同。 用能鉤校舊儀,審觀新度,成敗因之而遂紀,氣節於 焉而可步,於以極陰陽之大端,於以備六五之中數。 亦何異?《魯經》比事,舉二中以歲成;羲《易》窮神,合五位 而象布。後王以是知曆象不可以審,經紀不可以循, 或立元而謹其始,或節事而授於民,馮相則致乎日 月,保章則志夫星辰,以定五十五數,以通三百六旬, 所謂見道而知治,何患以天而占人。彼為刻漏以考 中星,但紀曉昏之度,處璇璣而觀大運,蓋明氣候之 因,猶未若「測運動於二儀,齊往來於七政。」建乃星紀, 先夫算命,吾皇所以監古曆之尤疏;頒《新書》而考正 天人之際,因以明焉。乃知夫作者謂聖

授時曆轉神注式序     元楊桓

近古曆法,必注人事動作吉凶之說,其《式圖》太歲統 吉凶之神於帙端,令人知一歲之向背也。又注「節氣、 日躔及天道所向天德、月厭、月殺、月德、月合、月空、月 之六候三白圖」於逐月之下,又令人知一月之向背 也。又注干支,於十日下注五行納音,於干支下注「月 建十二」,於納音下注「二十八宿」於月建下合是數者, 通取轉神之名,以為吉凶之由。轉神者,言其神隨時 輪轉,而無定位也。曰「是日遇某神,作某事吉,作某事 凶。」又注「《天恩》《天赦》《母倉》《天德》」、嫁娶、脩宅等一切吉凶 宜忌雜法於其下,事之洪纖,一舉足,一動手皆知所 以擇地擇時而行之也。然經涉世代,不免有去取失 當之弊,有司狃於習常,無所改正,亦已久矣。聖上以 聰明神算,統一六合萬機之暇,因知《大明曆》之度有 積久之差,乃更立太史院,命道德、藝明之神創置表 儀,測驗推步,迎天道,揆日景,察往知來,研精極微,新 其曆,而敕賜名曰《授時》。其以鳥、火、虛、昴為日中、宵中、 日永、日短之驗,以正四時之遺制,蓋不敢失於古。然 曆注之義,謂吉凶應於人,皆有所動,年月日方之善 惡,不無乖於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之理。雖然,至教 所寓,無往不存。原夫《曆注》之初,亦所以教天下之敬 慎也。天下之事敬慎則致成而吉,否則致敗而凶。曆 注之義微矣哉!特患夫用知者知其流,而不能推其 源也。誠能推其原,其於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之理, 渾然「為一體矣,復何乖之有?」今依舊式,為之損益立 辭,太重者輕之,闕脫者補之,衍餘者損之,位置失當 者移之,事涉鄙俚者刪之。既成,定為《轉神》一卷,上中 下注式一十二卷。上以備御用,中以備青宮之用,下 以授庶官及億兆之民也。嗚呼!自古聖人之受天命, 其於天之所以仁萬物者,無不致其極也。《授時曆》存 近古。轉神之注於日下。使人趨吉而遠凶。亦所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