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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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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述時舊鐘律郎張明豫推步曆法,治己丑元,草創 「未備,及遷中京,轉為太史令,未幾喪亡,所造致廢。臣 中修史,景明初,奏求奉車都尉領太史令趙樊生、著 作佐郎張洪、給事中領太樂令公孫崇等造曆,功未 及訖,而樊生又喪。洪出除涇州長史,唯崇獨專其任。 暨永平初,亦已略舉。」時洪府解停,京又奏令重修前 事,更取太史令趙勝、太廟令龐靈扶、明豫子龍祥,共 集祕書,與崇等詳驗,推建密曆。然天道幽遠,測步理 深,候觀遷延,歲月滋久,而崇及勝前後並喪。洪所造 曆為甲午、甲戌二元,又除豫州司馬,靈扶亦除蒲陰 令。洪至豫州,續造甲子、己亥二元,唯龍祥在京,獨修 前事,以「皇魏運水德」為甲子元。兼校書郎李業興本 雖不預,亦知造曆為「戊子元,三家之術並未申用。故 貞靜處士李謐私立《曆法》,言合紀次,求就其兄瑒追 取,與洪等所造逓相參考,以知精麤。」臣以仰測晷度, 實難審正,又求更取諸能算術兼解經義者前司徒 司馬高綽、駙馬都尉盧道虔、前冀州鎮東長史祖瑩、 前並州秀才王延業、謁者僕射常景日,集祕書與史 官同檢疏密,并朝貴十五日一臨,推驗得失,擇其善 者奏聞施用,限至歲終。但世代推移,軌憲時改,《上元》 今古,考準或異,故《三代》課步,始卒各別。臣職預其事, 而朽墮已甚,既謝運籌之能,彌愧意算之藝。由是多 歷年世,茲業弗成,公私負責,俯仰慚靦。

上神龜曆疏         前人

《春秋》載「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又曰「履端於始,歸 餘於終。」皆所以推二氣,考五運,成六位,定七曜,審八 卦,立三才,正四序,以授百官於朝,萬民於野,陰陽、剛 柔仁義之道,罔不畢備。繇是先代重之,垂於典籍。及 史遷、班固、司馬彪著立書志,所論備矣。謹案曆之作 也,始自黃帝辛卯為元,迄於大魏甲寅,歷數千有餘 「代,歷祀數千,軌憲不等,遠近殊術,其消息盈虛,覘步 疏密,莫得而識焉。去延昌四年冬,中堅將軍屯騎校 尉張洪、故太史令張明豫、息盪寇將軍龍祥、校書郎 李業興等三家,並上新曆,各求申用。臣學缺章程,藝 謝籌運,而竊職觀閣,謬忝厥司,奏請廣訪諸儒,更取 通數兼通經義者,及太史並集祕書,與史官同驗疏 密。並請宰輔群官臨檢得失,至於歲終,密者施用。」奉 詔聽可。時太傅、太尉公、清河王臣懌等以天道至遠, 非卒可量,請立表候影,期之三載,乃採其長者,史議 所從。又蒙敕許。於是洪等與前鎮東府長史祖瑩等 研窮其事,爾來三年,再歷寒暑,積勤構思,大功獲成。 謹案洪等三人前上「之曆,并駙馬都尉盧道虔、前太 極採材軍主衛洪顯、殄寇將軍太史令胡榮及雍州 沙門統道融、司州河南人樊仲遵、定州鉅鹿人張僧 豫所上,總合九家,共成一曆」,元起壬子,律始黃鐘,考 古合今,謂為最密。昔漢武帝元封中治曆,改年為《太 初》,即名《太初曆》;魏文帝景初中治曆,即名《景初曆》。伏 惟陛「下道唯先天,功邈稽古,休符告徵,靈蔡炳瑞。壬 子,北方水之正位,龜為水畜,實符魏德,修母子應,義 當麟趾,請定名為《神龜曆》。今封以上呈,乞付有司,重 加考議。事可施用,並藏祕府,附於典志。」

上丙寅元曆表      北周馬顯

臣案「《九章》《五紀》之旨,《三統》《四分》之說,咸以節宣發斂, 考詳晷緯,布政授時,以為皇極者也。而乾維難測,斗 憲易差,盈縮之期致舛,咎徵之道斯應,寧止蛇或乘 龍,水能沴火,因亦玉羊掩曜,金雞喪精,王化關以盛 衰,有國由其隆替,曆之時義,於斯為重。」自炎漢已還, 迄於有魏,運經四代,事涉千年,日御天官,不乏於世, 「命元班朔,互有沿改,驗近則疊璧應辰,經遠則連珠 失次,義難循舊,其在茲乎!」大周受圖膺籙,牢籠萬古; 時夏乘殷,斟酌前代。曆變壬子,元用「甲寅。」高祖武皇 帝索隱探賾,盡性窮理,以為此曆雖行,未臻其妙,爰 降詔旨,博訪時賢,並敕太史上士馬顯等更事刊定, 務得其宜。然術藝之士,各封異見,凡「所上曆,合有八 家,精麤踳駮,未能盡善。」去年冬,孝宣皇帝乃詔臣等 監考疏密,更令同造。謹案史曹舊簿,及諸家法數,棄 短取長,共定今術。開元發統,肇自丙寅,至於兩曜虧 食,五星伏見,參校積時,最為精密。庶鐵炭輕重,無失 寒燠之宜;灰箭飛浮,不爽陰陽之度。上元丙寅至大 象元年己亥,積四萬一千五百五十四算上。日法五 萬三千五百六十三,亦名「蔀會法。」章歲四百四十八, 斗分三千一百六十七,蔀法一萬二千九百九十二, 章中為章會法。日法五萬三千五百六十三,曆餘二 萬九千六百九十三,會日百七十三,會餘一萬六千 六百一十九,冬至日在斗十二度。小周餘、盈縮積。其 曆術,「別推入蔀會分,用陽率四百九十九,陰率九。每 十二月下,各有日月蝕轉分,推步加減之,乃為定蝕 大小餘,而求加時之正。」其術施行。

長慶宣明曆序       唐穆宗

古者聖人莫不研「七精」之數,以察天道,設四時之官, 以授人事。在顓頊之代,雖罕漫靡,察制度未備,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