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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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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太陰去極度。比擬黃道去極度,得月道交於黃道。仍依日食法度推求,皆有食分,得入交時刻。六曰二十八宿距度。自漢太初以來,距度不同,互有損益,《大明曆》則於度分附以太半少,皆私意牽就,未嘗實測其數。《授時新儀》皆細刻周天度分,每度為三十六分,以距線代管窺宿度,餘分並依實測,不以私意牽就。七曰日出入晝夜刻,《大明曆》止據汴京為準,刻數與大都不同。《授時》一以大都為正。所創法者五事:一曰太陽盈縮,用四正定氣立升降限,求得每日行分、初末極差積度。二曰月行遲疾。古曆用二十八限,《授時》以萬分日之八百二十分為一限,析為三百三十六限,求其遲疾度數,逐時不同。三曰黃赤道差,依新算求得度率、積差、差率。四曰黃赤內外度,據累年實測內外極度度分,求每日去極若干。五曰白道交周。舊法黃道變推白道,以斜求斜,《授時》用立渾比量,得月與赤道正交、春秋二正度分。擬以為法,推逐月每交二十八宿度分已上,考正創法,共十有二事。守敬擅稱此術,概在於是,顧欲據是,遂謂「上通往古,下驗將來,無不密合,可垂永久而無敝」 ,豈其然乎?何者?求理未精,立法未全也。夫天有不同心,圈地有緯度,太陽高卑,限不在二至;月與五星有小輪,有緯行;七政各有視差,有清蒙氣差,諸如此類,縷舉之不下數十種,凡皆守敬所未聞也。而曆家合此數十種,必無密合天行之理,無惑乎《授時曆》成,至大德三年八月,推日當食而不食,六年六月又食而失推,守敬亦付之無可奈何也。且當日加工,僅於日月,而略於五星。五星則猶沿用《大明曆》,然則其曆術之淺深可知矣。《明》

洪武初年,首命太史監正《元統》,釐正曆典。統上言:「一代之興,必有一代之曆,隨時修改,以合天度。」 遂以洪武十七年甲子歲為曆元,作曆法四卷,改名《大統》。而其法皆襲《授時》,獨棄去百年消長之法。李德芳爭之,不從。於是相沿二百餘年,不知變通。交食既訛,節候亦爽,五星伏見,益復謬迷。改修之議,始於萬曆,決於崇禎。歲次己巳。望等應召前來,著書演器,閱六年曆成。參前驗後,無不密合天行。時有布衣魏文魁以「曉曆」 著聞,曾隨觀察邢雲路,著有《律曆考》一書,乃率門徒上疏,要求設局以角勝負。卒以測驗屢疏,散遣回籍。於是益重新法,內庭親測,屢荷褒嘉。乃緣國勢日危,兵事紛起,遂誤頒行,時議惜之。

《皇清》。

前朝自改曆已來,新法著聞於世久矣。猥以國家多事,頒行有待。乃歲次甲申,恭遇

聖朝建鼎本年八月,一驗日食時刻分秒方位無差。

「奉有《新法》」 ,盡善盡美之。

旨遂用新法,造《時憲曆》,頒行天下,天時人事巧相會。

合,豈偶然哉?《時憲曆書》,共計百卷,覃思竭精,默符乾造,理明數著,度越前朝。謹撮舉其凡概如左:

天地經緯

天有經緯,地亦有之。蓋大地隨人所止,依天頂以分四方,東西為經,南北為緯。曆家不明各方經緯之度,則無以知幅𢄙相距之數。即所推太陽節氣與五星經度凌犯,及交食時刻、日食分數,行之一方,不能通之各方矣。至於日出日入,晝夜長短,並準地緯定之。方適於用,須知天地經緯相應。古云「地方言其德耳。」 地形實圓,月食時闇虛之圓,是其景也。周遍生物,戴履不殊,各以睹日為晝。兩極下極寒,以半載為晝夜。赤道下極暑,以二分為夏,二至為冬。北行累日,北星漸出,南星漸沒。由是推之,形圓明矣。大約二百五十里當天之一度,經緯皆然。

諸曜異天

諸曜,各天高卑相距遠甚,此創論也。然有實驗,姑舉二端:一驗以測法。試立表於此,於一線上窺二星,其距表正等,而其射景則長短不等,豈非高者長而卑者短乎?一驗以視差。設月與星在天實行同度,人從地面視之,皆有差分,然月差一度有餘,星差有少至數分者,此何以故?差少者高,差多者庳也。舊曆測驗不精,認作《同天》,為誤匪小。

圜心不同

太陽本圜,與地不同心,二心相距,古今不等,即加減亦異。即今二百年後,其數小變,乃能測審差數,以為萬年通變之法。舊法不知也。

蒙氣有差

欲測七政經緯度分,先須定本地之蒙氣差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