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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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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要可考驗者有七:唐以戊寅歲甲子日登極,曆元戊寅日起甲子,如漢《太初》,一也;冬至日短,星昴,合於《堯典》,二也;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入食限合於《詩》,三也;魯僖公五年壬子冬至,合《春秋命曆序》,四也;月有三大二小,則日食常在朔,月食常在朢,五也;命辰起子半,命度起虛六,符陰陽之始,六也;立遲疾定朔,「則月行晦不東見,朔不西脁,七也。」 高宗因詔司曆,起二年用之,擢仁均員外散騎侍郎。三年正月朢及二月八月朔當食,比不效,為祖孝孫、王孝通等所駁。十八年,李淳風上言:「《仁均曆》有三大二小,云日月之食,必在朔朢。」 十九年九月後,四朔頻大,詔集諸解曆者詳之,不能定。庚子,詔用仁均平朔。《仁均曆》法祖述胄、元,稍以劉孝孫舊議參之。麟德間,《仁均曆》較淳風最疏,更相出入,其有所中,《淳風》亦不能逾之。

高宗麟德二年乙丑,李淳風造《麟德曆》。

積年,二十七萬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高宗時,戊寅曆漸差,岐州雍人。太史令李淳風作《麟德甲子元曆》。以古曆有章蔀、《元紀》,日分、度分,參差不齊,乃為「總法,千三百四十以一之,損益中晷術,以考日至。為渾儀表裏三重,以測黃道。」 初,隋末劉焯作《皇極曆》未行,淳風約之為法,改作《麟德曆》行之。淳風又以晦月頻見,故立進朔之法,謂朔日小餘在日法四分之三已上者,虛進一日,以避晦月見。不知月之隱見,本天道之自然。朔之進退,出人為之牽強。孰若廢人用天,不復虛進為得哉!

元宗開元十二年甲子,僧一行造《大衍曆》,積年,九千六百九十六萬二千二百九十七,日法,三千四十。

開元九年,一行奉詔作新曆,推《大衍》數立術以應之。十二年,測景於天下,南至安南,北至鐵勒。十五年,曆成而一行卒。詔張說、陳元景等次為《曆術》七篇,《略例》一篇,《曆議》十篇,稱旨。明年,說表上之。起十七年頒行,其大要著於篇者十二。《內曆本議》有曰:「日行曰躔,其差曰盈縮,積盈縮曰先後。古者平朔月朝見曰朒,夕」 見曰脁。今以日之所盈縮,月之所遲疾損益之,或進退其日,以為定朔舒亟之度,乃數使然。躔離相錯,偕以損益,故同謂之《朓朒》。月行曰離,遲疾曰轉,度母曰轉法。遲疾有衰,其變者,勢也。月逶迤馴屈,行不中道,進退遲速,不率其常。過中則為速,不及中則為遲。積遲謂之屈,積速謂之伸。陽執中以出令,故曰「先後」 ;陰含章以聽命,故曰「屈伸。」 日不及中則損之,過則益之。月不及中則益之,過則損之。尊卑之用暌,而及中之志同。觀晷景之進退,知軌道之升降。軌與晷,名舛而義合,其差則水漏之所從也,總名曰「軌漏。」 中晷長短,謂之陟降。景長則夜短,景短則夜長。積其陟降,謂之消息。遊交曰交會,交「而周曰交終,交終不及朔,謂之朔差,交中不及朢,謂之朢差。《日道表》曰陽曆,其裏曰陰曆,五星見伏周謂之終率,以分從日,其差為進退。」 即此議觀之,頗勝前人,然亦不過從古二十三家之曆增密而已。乃欲去增修之名,標獨創之美,強作議論,仍用算數展轉相合,附會《大衍》,令不知曆術之人稱為作者,此則欺人甚矣。夫大衍之數,自古有之,假令一行生前漢時,能舍四分、三統而獨創此曆乎?前無劉洪、姜岌、祖沖之、何承天之屬,吾知其必不能也。肅宗寶應元年壬寅,郭獻之造《五紀曆》。

積年,二十七萬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先是,肅宗初,太衍曆有誤,詔韓穎直司天臺,增益舊術,行《至德曆》。至寶應元年六月朢,月食不效,乃詔司天臺郭獻之等復用《麟德元紀》,更立歲差,增損遲疾、交食及五星差數,以寫《大衍》舊術。上元七曜,起赤道虛四度。帝為製序,題曰《五紀曆》。史稱獻之加減大衍,偶與天合,遂頒用之。德宗興元元年甲子,徐承嗣造《正元曆》。

積年,四十萬三千三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九十五

是時,五紀曆氣朔加時後天。詔司天徐承嗣與夏官正楊景風等,雜《麟德》《大衍》之旨治新曆。上元七曜,起赤道虛四度。建中四年,曆成,名為正元,要不出五紀舊術範圍也。

穆宗長慶二年壬寅,徐昂造《宣明曆》。

積年,七百七萬五百九十七。

日法八千四百

憲宗即位,司天徐昂上新曆,名曰《觀象》,起《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