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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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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依原算日食,以顯推表及其所用之所以然。 必以視差求視會,因詳前引三差,恆垂向下,高卑差 為正下,南北差為斜下,東西差,獨中限之一線為正, 左右皆斜。此是太陰所變距黃道度及順黃道經度, 用以加減時刻,並求食分可矣。但除地半徑差外,別 有三差,名「外差」,不生於日月,地而生於氣。一曰清蒙 高差,乃地所出,清蒙之氣,能變易高下。二曰清蒙徑 差,日月居其中,隨變本徑之大小。三曰本氣徑差。本 氣者,即月天以下空中氣也,較《清蒙》為更精微,亦能 變太陽之光照,令目所見之視度,視徑隨地隨時,大 小不一也。

第七卷測考食分方位及時刻,務推與測並行,以自 驗其法密與否。「西曆家創法之初,審之於天,以求其 當然,成法之後,復考之於天,以証其必然。」正此意也。 交食推法既備前卷,本卷則引測交食多寡之式,如 測日月各食分,或於室內,或於室外,以真光形如遠 鏡等承其射光之容,即食分多寡可得,非舊法水盤 所能及也。至二曜食時所向之方位,或正或偏,測與 算合,不爽毫末。又日月或全或零,食之時,其變形之 限,如二食所共者,初虧食甚復圓,月食所獨者,食既 生光,皆可得其準也。

《五緯曆指》一卷公論定各星古今次序,測五星平行 均數,據古傳太陰最近地,其次為水、為金、為日、而火、 而木、而土、而恆星。古又謂諸天皆以地心為本心,今 測則惟日月與恆星為然。五星各與地不同心,即各 視差及各高卑距地遠近可徵也。

五星諸行較恆星與太陽而得,古今共法也。乃先記 其各平行,而因各本行圈皆與地為不同,心圈并亦 定其本行,而更以《古今圖》樣解之,且增以新測五星, 左右異像焉。

第二卷至六卷,每卷測定五緯一星之最高,及本天 與地中兩心之差,並各星表曆元,以得各自行及歲 行加減等度分。但金、水二星之行相似,與火、木、土異。 蓋火、木、土或會或衝太陽,以其實行為歲行之界,而 金、水即以太陽平行為本天之平行,其本天不出太 陽之本輪,因加小均輪以齊其順逆。行天一周有二 「伏二見之時,非彼三星每歲一會一衝太陽」可比也。 又火星或以其行甚曲,或以其行之遲疾不等,有「時 四五旬日行過一宮,有時二百餘日不及一宮,行似 無法。」茲窮究其理,以著於圖,定其經緯高卑之行,使 測與推,諸用法皆明也。

第七卷論五星緯行,推其與恆星或互相照,或同出 入,以定其凌犯近遠、見伏諸類。蓋舍緯行南北多寡 而止,論經行即淩犯諸類,無從得其全也。故引古今 累測遊星之緯,記其各本道與黃道之交角,並繪圖 用三角形所推兩道闊狹,以顯其實相距之比例。又 定五星各本天交行,而較火、木、土、於金、水。詳其緯從 何而生,從何而有異同也。

第八卷著諸曜凌犯、相照、伏見之原,解七政遲疾、二 行、五星留逆順合衝各情,並著表繪圖,求入宮入宿 等法,并論農家占歲,醫家療疾,人預知天時之雨暘, 皆由日月五星所命。又定月大、月小、節氣、閏月諸法。 第九卷依古今法測五星各距地之遠近,以推其降 施之力,測各視徑及實徑之大小,定其凌犯及諸照 「之密合,查五星光色以考其照物之性情。」蓋星皆借 日光之分,而所發光色各異,有如鏡者,有如水者,有 如金者,殆由各染本體之色而然。又據《新法新測》以 考《中曆》之古測,乃知古測晨夕二留日時折半以求 合伏之時,非法也。又其所用表晷簡平等儀,皆與星 行之道絕不相似,而用以測五星,則非其器也。大約 測五星,須用《黃赤全儀》《弧矢儀》《經緯象限》等與其行 相類者,而又常較之於恆星,乃可得其準也。

已上略引書目,皆歸曆原,以全「修曆之學,闕一不可。 古之論曆者,或務改曆元,如氣應等,或務正定歲差, 不則求之合朔,求之五星,求之宿度而已。總皆掛一 漏萬,其法立窮,必如新法,乃為無歉。」且此外更著《學 曆要書》,如「割圓法、八線表視學、幾何要法、測量全義、 渾天儀用法、比例規、籌算開方等法,以為旁通之學」, 而曆學於是乎大備,後有學者,宜究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