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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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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証新星大倍於日,大於地三百六十倍。十二,考 眾星參差。

第六卷《測器諸圖》,圖計五章。一解用測器求三曜之 高,二解用測器求星之緯度,三解用測器求星相距 度,四解各儀象,五為天文答問。

又「苐谷《彗星解》十卷,測彗星之高度,尾之長短,光之 隱顯及其方向,考十二星在黃道上度,以求彗星之 真所在。設彗星離兩星之度,求黃赤道經緯度,求彗 星每日赤道經緯度,求彗星所行之道,及其道交黃 赤之角處。依每日彗星行黃赤二道作立成表,証彗 星在月上較月更遠,於地為三百地半徑。」故知彗星 在日、月二天之中,証其尾恆向日與金星。作《彗星行 度圖》,徵彗星之大為月二之一,尾長為九十六地半 徑。每地半徑為一萬五千里因考前人彗星之論當否, 苐谷沒後,望遠鏡出,天象微渺盡著。於是有加利勒 阿,於三十年前創有《新圖》,發千古星學之所未發,著 書一部。自後名賢繼起,著作轉多。乃知木星旁有小 星四,其行甚疾;土星旁亦有小星二,金星有上下弦 等象,皆前此所未聞。且西旅每行至北極,出地八十 度,即冬季為一夜。又嘗周行大地至南極,出地四十 餘度,即南極星盡見,所以《星圖》記載獨全。

「已上諸賢所著,皆屬推解曆理。近因古學奧深,學者 為難。曆學家別有立成表及測天諸器,以便初學。又 有《永年曆》,亦立成之類,預紀七政經緯及交食、凌犯 諸行,取準於天,具舉其証。蓋由推、測二功,相佐而成, 不可疑也。今論測器,惟渾儀為最用之。取日光求其 躔度,求日緯度,求北極出地幾何,日出求東西之緯」 度。求太陽午正之高推時。求日星之高,求太陽赤道 經度,求星出地平之時刻,求太陽距子午規時刻,求 太陽出入並晝夜時刻。以日星高求時刻,又作地平 日晷,求朦朧時刻,隨時求東出黃道宮度分。

又渾儀挾持未便,因又約為《平儀》,體製雖異,而施用 不殊。名渾蓋乃有「《造平儀》及《百游各儀法》」,其說甚多,其 用甚廣。

又有日晷多種,約言其法,如「作象限、作卵形,考牆面 之方向,求子午線,設時求日之高,設日之高,求時分, 論有法。」日晷蓋有六種:「一地平上晷,一向南平面晷, 一向東平面晷,一向西平面晷,一向北平面晷,一向 赤道平面晷。」詳每日晷有十二種線,以景証日之行 如此從地平起時線、從子午起時線、節氣線、晝線、過 頂圈線、日高線、地球之徑圈。八十二種高線。幾節氣 出地平上線,日出地平算某時刻,日入地平算某時 刻。每日平分晝,為十二時線。名七政時線又有向南、向北、 斜面、雜向、立面、雜向、倒面、挖面,或正圓、或長圓、正球、 偏球各日晷,及各正表、斜表法概因無有定向,稱「無 法日晷。」又設日晷一圖,以大為小,以小為大焉。夫日 晷大不越數尺,小僅數寸,而天之高遠,太陽之行度 經緯悉備。變相以通其理,多方以盡其能。故曰曆學 之廣大,即日晷可徵也。

右皆造日晷法。然造晷用圖,平行垂線最多,下手為難。乃用立成表,其法更精,成功更速。又日晷之度數,或用立成表查,或用《幾何要法》,或用《比例尺》諸規矩,究竟所得皆符,不爽毫髮。即此而推,所算日躔之密合,亦并可見矣。

合而觀之,西洋之於天學,歷數千年,經數百手而成, 非徒憑一人一時之臆見,貿貿為之者,日久彌精,後 出者益奇,要不越多祿某範圍也。已前所引,在《全書》 僅十分之一,覽者即所見以推所未見可也。

西新曆法

「余著《新法》,悉本《西傳》,非敢強天就法也。」乃為法以合 天,以測候,為曆家之首務。故修政以來,除西製大銅 儀數具外,在局別造有半徑儀三座,自心至邊或一 丈,或八尺,具刻宮度分秒,一一詳明,以求適用。日督 同監局官生晝測日,夜測月星,三儀所測,或並同或 兩同者,取以為準。若三各不同,則置之俟再測。如是 「者數年,列宿距星遠近異同,悉於是時考定。凡遇五 星凌犯,伏見日月交食,公同部司赴觀象臺測驗,務 求密合,累蒙欽遣內臣同來審視。又因交食,差官四 方測驗異同。嗣後奉命造進黃赤大儀,及星晷、天球、 大日晷等,或內庭親測,或偕內靈臺諸臣測,如是者 又數年,於是上下相孚,朝野悅服。」上乃決計散遣魏 文魁等回籍,一意頒行新法。惜兵事倥傯,未免有待 將來耳。

「中土。往代修曆,不過加減四餘、四應歲實等項已耳。 一時合天,久則仍錯,有數十年一改者,有數年一改 者。前改既非,後改亦復如是,曆學廢弛,非一日矣。」余 初奉命修曆時,亦有以略改舊法請者,謂作者可免 創始之勞,述者兼得習熟之便,然而不能也。詳考舊 法,其錯非在算數,乃在基本。不清其基而求積壘,不 「治其本而理枝幹,其術未有濟焉者。」余故不辭艱瘁, 晝夜測驗天行,參考西法,然後正其紕繆,補其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