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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2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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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洪武甲子,積一百又四年,《經》云:『大約七十年而 差一度。今年遠數盈,天數漸差,請以洪武甲子歲冬 至為曆元』。」書奏,報可。擢統為監正。而監丞李德芳言: 「《授時曆》上推往古,每年長一日,下推將來,每年消一 日,永久不可易也。今統所造曆不周,消長之法非是。」 統復疏爭之。上曰:「是皆難憑,但以七政交會行度無 差者為是。」乃以洪武甲子為曆元,而造曆依《授時法》 推算如初。三十年,革《回回監》正。正統中,造《己巳曆》頒 行之,而疏尋廢不行。正德中,禮部主事鄭善夫以歲 中月食者二,奉命往觀象臺,督監官驗候,以為新舊 法互有得失,宜徵海內究心天文及能為算者,使得 盡心更元定曆之事。其說主算極於秒微,積之無差 而後精。故言:「欲定歲差,宜定歲法於二至、餘分、絲忽 之間,定日法於氣朔盈虛一畫之際,定日月交食於 半秒難分之所,似中曆家肯綮。」至嘉靖初,光祿少卿 管監事華湘言:「曆所以差,由天周有餘而日周不足 也。日之差,驗於中星。堯冬至昏昴中而日在虛七度, 躔元枵之十。今冬至昏室中,日在箕三度,躔析木之 寅。計去堯三千餘年,而差者五十度矣。再以赤黃道 考之,至元辛巳改曆,冬至赤道歲差一度五十秒,今 退天三度五十二分五十秒,《黃道歲差》,九十二分九 十八秒,今退天三度二十五分七十四秒。故正德戊 寅日食,庚辰月食,時刻分秒,起復方位,類與推算迕。」 臣伏揆治曆,有不可不擇者,三家專門之裔,明經之 儒,精算之士,臣三者無一早夜皇皇,罔知所措。伏乞 敕禮部延訪,有能知曆理如揚雄,精曆數如邵雍,智 巧天授如僧一行、郭守敬者,徵赴京師,令詳定歲差, 成一代之制。萬曆初,鄭世子載堉疏請改曆,兼採眾 說之所長,輯為一書,名曰《律曆融通》。其大旨出於許 衡,與衡曆不同。彼以「《大統》《授時》二曆相較,考古則氣 差三日,推今則時差九刻。夫時差九刻,在亥子之間 則移一日,在晦朔之交則移一月。設移而前,則生明 在初二之昏矣;設移而後,則生明在初四之夕矣。弦 朢亦宜各差一日,今似未至此也。要知曆家雖有成 法,必以測驗為準,庶幾無弊之道與。」二十四年,河南 僉事邢雲路奏言:「窺天之器,無踰觀象、測景、候時、籌 策四事。乃今之日,至《大統》推在申正二刻,臣測在未 正一刻,是《大統》實後天九刻餘」矣,不寧唯是。今年立 春、夏至、立冬,皆適值子半之交。臣測立春乙亥,而「《大 統》推丙子;臣測夏至壬辰,而《大統》推癸巳;臣測立冬 己酉,而《大統》推庚戌。」夫立春與冬,乃王者行陽德陰 德之令,而夏至則其祀方澤之斯也。今皆相隔一日, 則理人事神之謂何?且曆法疏密,驗在交食,乃今年 閏八月朔,日有「食之。《大統》推初虧巳正二刻,食幾既。 而臣候初虧巳正一刻,食止七分餘,《大統》實後天幾 二刻,而計閏應及轉應,若交應則各宜如法增損之 矣。此而不改,竊恐愈久愈差,將不流而至春秋之食 晦不止也。臣故曰:閏應、轉應、交應之宜俱改也。」其時 相繼疏請改曆者紛紛,悉留中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