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4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一百六卷目錄

 晦朔弦朢部紀事

 晦朔弦朢部雜錄

 晦朔弦朢部外編

歲功典第一百六卷

晦朔弦朢部紀事

《外紀》:「堯之時有蓂莢,十五之前,日生一葉,十五之後, 日落一葉,小餘則一葉厭而不落,觀之可以知旬朔, 故又名曆草。」

《書經引征》:「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嗇夫馳,庶 人走。」

《周禮天官》:大宰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國都 鄙。」訂義鄭康成曰:「吉謂朔日。」

《小宰》「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贊,冢宰受歲 會。」訂義鄭康成曰:「主每月之小計也。」賈氏曰:「月計曰要。 每月之終,使官府致其簿書之要,受之當先尊後卑, 故言敘歲計曰會,助冢宰受一歲之計也。」

宰夫之職,「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 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攷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 而誅之。」訂義王昭禹曰:「宰夫治官之考,其職掌贊大宰、 小宰,故歲會、月要、日成皆使群吏正之。歲會則使入 於大宰,月要則使入於小宰,日成則宰夫受之,治則 案所入之計書而攷之。」

宮正。「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訂義賈氏曰: 「稍食,謂宮中官府等月祿。」王氏曰:「月終會其食,為小 宰受其月要故也。」

宮伯,「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訂義王氏曰:「秩酒、秩膳 之類,日月有焉,故月終則均之。勞逸劇易,宜以歲時 更焉,故歲終則均之。」

《地官》大司徒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國都鄙。」 鄉大夫之職,「正月之吉,受教法於司徒,退而頒之于 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攷其德行,察其道藝。」 州長:「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法以攷其德行 道藝而勸之,以糾其過惡而戒之。」

黨正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 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訂義鄭康成曰:「以四孟月朔 日讀法者,彌親民者地教,彌數。」劉執中曰:「正月在州,三 時在黨。」

族師「月吉則屬民而讀邦法,書其孝弟睦婣有學者。」 訂義《鄭康成》曰:「月吉,每月朔日也。」

《夏官》大司馬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國都鄙。」 秋官大司寇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國都鄙。」 《禮記祭義》:「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積,卜三宮之夫人 世婦之吉者,使入蠶于蠶室。」大昕,季春朔日也。 《左傳》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 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

《成公十六年》,郤至曰:「楚有六間,不可失也。其二卿相 惡,王卒以舊。鄭陳而不整,蠻軍而不陳,陳不違晦,在 陳而囂,合而加囂,各顧其後,莫有𩰚心。舊不必良,以 犯天忌,我必克之。」晦月終陰之盡,故兵家以為忌。 行兵貴月盛之時,晦是月終,陰之盛也,故兵家以 晦為忌,不用晦日陳兵也。昭二十三年「七月戊辰晦, 吳敗楚師于雞父。」吳犯兵忌而戰勝者,杜云:「違兵忌 晦,戰擊楚所不意。」彼知楚有可敗之機,晦是兵家所 忌。原楚之情,必以吳為不動,故以晦日掩之,擊楚不 備故也。

晉悼夫人食輿人之城杞者。絳縣人或年長矣,無子, 而往與于食。有與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紀 年》。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 季,于今三之一也。」

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 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 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 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

《月令廣義》:「漢高帝十月定秦,遂為歲首。武帝改用夏 正,亦在建寅之朔。」

《漢書武帝本紀》:「元鼎五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 泰畤于甘泉。」

《郊祀志》: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天子始郊拜泰一如 雍禮。其贊饗曰:「天始以寶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 終而復始,皇帝敬拜見焉。」

《律歷志》:「元封七年,宦者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 弦朢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武帝本紀》:「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 于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