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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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南呂》:南,任也,言陰氣旅助夷則,任成萬物也。位於酉,

在八月。《亡射》:射,厭也,言陽氣究物而使陰氣畢剝落 之終而復始,亡厭已也。位於戌,在九月。應鍾言陰氣 應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閡種也。位於亥,在十月。 黃鍾子為天正,林鍾未之衝,丑為地正,大族,寅為人 正,

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 動於子。參之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 卯,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 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 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 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 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 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 故「孳萌於子,紐牙於丑,引達於寅,冒茆於卯,振美於 辰,巳盛於巳,咢布於午,昧薆」於未,申堅於申,留孰於 酉,畢入於戌,該閡於亥,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 丙,大盛於丁,豐楙於戊,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悉新於 辛,懷任於壬,陳揆於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 既類旅於律呂,又經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可見矣。 「天統之正始,施於子半日萌色赤,地統受之於丑,初 日肇化而黃,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統受之於寅,初 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復於子,地化 自丑畢於辰,人生自」寅,成於申,故歷數三統。天以甲 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為統首。

天文志

甲乙海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濟。 庚辛華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

太歲在寅曰《攝提格》。歲星正月晨出東方,在卯曰「單 閼,二月出在辰曰執徐,三月出在巳曰大荒落,四月 出在午曰敦牂,五月出在未曰協洽,六月出在申曰 涒灘,七月出在酉曰作詻。」爾雅作作噩八月出在戌曰《掩 茂》,九月出在亥曰《大淵獻》,十月出在子曰《困敦》,十一 月出在丑曰《赤奮若》,十二月出。

翼奉傳

奉好律歷、陰陽之學,元帝初,上封事曰:「臣聞之於師 治道,要務在知下之邪正。人誠鄉正,雖愚為用;若迺 懷邪,知益為害。知下之術,在於六情十二律而已。北 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

《孟康》曰:北方水,水生於申,盛於子。水性觸地而行,觸物而潤,多所好,故多好則貪而無厭,故為貪狼也。

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

孟康曰:「東方木,木生於亥,盛於卯。木性受水氣而生,貫地而出,故為怒。陰氣賊害土,故為陰賊也。

貪狼必待陰賊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二陰 並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禮經》避之,《春秋》諱焉。」

李奇曰:「北方陰也,卯又陰賊,故為二陰,王者忌之不舉樂。《春秋禮記》說皆同。」賈氏說:「桀以乙卯亡,紂以甲子喪,惡以為戒。」張晏曰:「子刑卯,卯刑子,相刑之日,故以為忌。」而云「夏以乙卯亡,殷以甲子亡。不推湯武以興,此說非也。」師古曰:「儒者以為子卯夏殷亡日,大失之矣。」何儒亮以為「學者雖駮云:只取夏殷亡日,不論」殷周之興,以為大失,不博考其義,且天人之際,其理相符,有德者昌,無德者亡。以桀紂之暴虐,又遇惡日,其理必亡。以湯武之德,固先天而天不違,所謂「德能消殃」矣。豈殃能消德也?

南方之情,惡也,惡行廉貞,寅午主之。

《孟康》曰:南方火,火生於寅,盛於午。火性炎猛,無所容受,故為惡。其氣精專嚴整,故「為廉貞。」

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寬大,巳酉主之。

孟康曰:西方金,金生於巳,盛於酉。金之為物,喜以利刃加於萬物,故為喜。利刃所加,無不寬大,故曰「寬大」也。

二陽並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詩》曰:「吉日庚午。」

師古曰:「《小雅吉日》之詩也。其詩曰:『吉日庚午,既差我馬』。言以庚午之吉日,簡擇車馬以出田也。

上方之情,樂也。樂行姦邪,辰未主之。」

孟康曰:上方,謂北與東也。陽氣所萌生,故為上。辰窮水也,未窮木也。《翼氏》《風角》曰:「木落歸本,水流歸末,故木利在亥,水利在辰,盛衰各得其所,故樂也。水窮則無隙不入,木上出,窮則旁行,故為姦邪。」

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丑主之。

孟康曰:下方,謂南與西也。陰氣所萌生,故為下。戌,窮火也,丑窮金也。翼氏《風角》曰:金剛火彊,各歸其鄉,故火刑於午,金刑於酉。酉午,金火之盛也。盛時而受刑,至窮無所歸,故曰哀也。火性無所私,金性方剛,故曰公正。

「辰未屬陰,戌丑屬陽,萬物各以其類應。今陛下明聖, 虛靜以待物至,萬事,雖眾何聞而不諭?豈況乎執《十 二律》而御六情,於以知下參實,亦甚優矣。萬不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