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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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朔弦朢部總論

《性理會通》。

天文

「月無盈闕」,人看得有盈闕。葢晦日,則月與日相疊了, 至初三方漸漸離開去,人在下面側看見,則其光闕; 至朢日,則月與日正相對,人在中間正看見,則其光 方圓。

「曆家舊說,月朔則去日漸遠,故魄死而明生;既朢則 去日漸近,故魄生而明死;至晦而朔,則又遠日而明 復生,所謂死而復育也。」此說誤矣。若果如此,則未朢 之前西近東遠,而始死之明當在月東;既朢之後東 近西遠,而未死之明卻在月西。安得未朢載魄於西, 既朢終魄於東,而愬日以為明乎?故惟近世沈括之 說,乃為得之。葢括之言曰:「月本無光,猶一銀丸,日耀 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傍,故光側而所見纔如 鉤。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大抵如一彈丸,以粉塗 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鉤,對視之則正圓也。」近歲王 普又補其說,月生明之夕,但見其一鉤,至日月相望, 而人處其中,方得見其全明,必有神「人能凌倒景,傍 日月而往參其間,則雖弦晦之時,亦復見其全明,而 與朢夕無異耳。」以此觀之,則知月光常滿,但自人所 立處視之,有偏有正,故見其光有盈有虧,非既死而 復生也。若顧兔在腹之間,則世俗《桂樹》《蛙兔》之傳,其 惑久矣。或者以為日月在天,如兩鏡相照,而地居其 中,四傍皆空,水也。故「月中微黑之處,乃鏡中大地之 形,似而非真有是物也。」斯言有理,足破千古之疑矣。 或問弦朢之義。曰:「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 下弦是月,虧了一半,如弓之下弦。」又問:「是四分取半 否?」曰:「如二分二至,也是四分取半。」因說:「曆家謂『紓前 縮後,近一遠三。以天之圍言之,上弦與下弦時,日月 相看』」,皆四分天之一。

問:「『月本無光,受日而有光』。蔡季通云:『日在地中,月行 天上。所以光者,以日氣從地四傍周圍空處迸出,故 月受其光』。」曰:「若不如此,月何緣受得日光?方合朔時, 日在上,月在下,則月面向天者有光,向地者無光,故 人不見。及至朢時,月面向人者有光,故見其圓滿。若 至弦時,所謂『近一遠三,只合有許多光』。」又曰:「月常有 一半光似水,日照之則水面光倒射壁上,乃月照也。」 西山真氏曰:「月太陰也,本有質而無光,其盈虧也,以 受日光之多少。月之朔也,始與日合,越三日而明生; 八日而上弦,其光半;十五日而朢,其光滿,此所謂三 五而盈也。既朢而漸虧,二十三日而下弦,其虧半;三 十日而晦,其光盡,此所謂三五而闕也。方其晦也,是 謂純陰,故魄存而光泯,至日月合朔而明復生焉。」 臨川吳氏曰:「古今人率謂月盈虧葢,以人目之所睹 者言,而非月之體然也。月之體如彈丸,其愬日者常 明,常明則常盈而無虧之時。當其朢也,日在月之下 而月之明向下,是以下之人見其地之盈。及其弦也, 日在月之側,自下而觀」者,僅得見其明之半,於是以 弦之月為半虧。及其晦也,日在月之上,而月之明亦 向上,自下而觀者,悉不見其明之全,於是以晦之月 為全虧。倘能飛步太虛,傍觀於側,則弦之月如朢乘 凌倒景;俯視於上,則晦之月亦如朢月之體常盈,而 人之目有所不見,以目所不見,而遂以為月體之虧, 可乎?知在天有常盈之月,則知人之曰「盈」曰「虧。」皆就 所見而言耳。曾何損於月哉。

晦朔弦朢部藝文一

《朱草合朔賦       》唐·韋模當

縣官執大法,闡大猷,道惟行遠,化必通幽。彼朱草以 合朔,示皇天之降休。月始而生,用資乎陰騭;月虧而 落,事契乎冥搜。其於作候,靡或不由。乃知天罔私親, 神惟輔德,苟明智之有務,必冥報而無忒。或產水涯, 或生巖側,布赤葉之蒨練,挺朱柯之翕赩,既周復而 莫窮,與乾坤而不極。誰究其義,吾知其為。美一人之 化洽,俾萬國而澤被。由是節候不疑,生榮以時,依天 聽以葉祉,順月魄以呈姿。朔告合焉,表皇化之無異; 草名朱也,比丹心兮自持。較瑞不慚於蓂莢,稱珍豈 讓夫靈芝。觀其光彩妍媚,文理密緻,資亭毒以榮落, 以神祗之奧祕。三五之前,逐蟾光以潛長;二八之後, 與桂華之暗墜。匪權量之能侔,將刻漏而齊致。其氣 芬芳,其色焜煌。聖帝攸感,靈仙是常。何纖芥之微物, 遇休明而效祥。諒君恩之克播,致天意之溥將。可以 同睹日月,共貫陰陽,豈止漬元醴,變金漿而已哉。懿 夫分莖灼爍,擢穎超遙,候朔自呈,詎比夫偶陽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