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3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初月            杜甫

  皇帝移晦日為中和節    王季友

  晦日同苗員外遊曲江     李端

  賦得九月盡         元稹

  二月朢日          徐凝

  八月朢夕雨         前人

  八月九月朢夕雨       前人

  晦日送窮          姚合

  二月晦日留別鄴中友人    賈島

  三月晦日贈劉評事      前人

  省試晦日與同志昆明池泛舟 朱慶餘

  十二月朢日禁中作     宋宋郊

  三月晦日         真桂芳

  舟中雜書         元袁桷

  浦陽舊有明月泉久而不應今乃疏導其源似

  頗與弦朢晦朔之間相為消長者遂作是詩

                吳萊

  七月朢夜省中對月分韻   明趙寬

  途中晦日         王廷相

  晦日夜集          薛蕙

  晦日非熊叔虞茂之同用雪字 曹學佺

  九月朢夜         釋傳慧

 晦朔弦朢部選句

歲功典第一百五卷

晦朔弦朢部彙考

《書經》

武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

蔡傳一月,建寅之月,不曰正而曰「一」者,商建丑,以十二月為正朔,故曰一月也。壬辰,以《泰誓》戊午推之,當是一月二日,死魄,朔也。二日,故曰「旁死魄,

厥四月哉生明。」

蔡傳「哉」,始也。始生明月三日也。

既生魄,

蔡傳「生魄」,朢後也。大全問:「生明生魄」如何?朱子曰:日為魂,月為魄,魄是暗處,魄死則明生,《書》所謂「哉生明」是也。老子所謂「載營魄」,載如人載車,車載人之載月,受日之光,魂加於魄,魄載魂也。明之生時,大盡則初二,小盡則初三,月受日之光常全,人望在下,卻在側邊了,故見其盈虧不同。或云月形如餅,非也。《筆談》云:「月形如彈丸,其受光如」粉塗一半。月去日近則光露一屑,漸遠則光漸大。且如月在午,日在酉,則是近一遠三謂之弦,至日月相望則去日十矣,故謂之朢。日在西而月在東,人在下面得以望見其光之全。月之中有影者,蓋天包地外地形小。日在地下則月在天中日甚大,從地四面光起,其影則地影也。地礙日之光,所謂山河地影是也。如星亦受日光,凡天地之光,皆是日光也。自十六日生魄之後,其光之遠近,如箭之弦,謂之下弦。至晦則日與月相疊,月在日後,光盡體伏矣。 新安陳氏曰:「諸家多謂生魄朢後也,而不察既字,以朢與既朢例之,則哉!」生魄十六日,既生魄十七日也。

召誥

惟二月既朢,

蔡傳日月相望,謂之「朢。」既朢,十六日也。

《詩經》

小雅天保章

如月之《恒》。

朱注《恆》,弦也。月上弦而就盈。大全孔氏曰:「八日、九日,月體大率正半,昏而中,似弓之張而弦直,謂之上弦。」

十月之交章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

朱注「十月。」以夏正言之,建亥之月也。「交,日月交會」,謂晦朔之間也。曆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於地一晝一夜則其行一周而又過一度。日月皆右行於天,一晝一夜則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日一歲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又逐及於日而與之會。方會則月光都盡而為「晦。」既會則月光復蘇而為「朔。」朔後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對,則光正滿而為「朢。」大全安成劉氏曰:彭魯叔曰:「月行與日對,相去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有奇,分天之中謂之朢。朢正十五日,其常也。或進在十四日,或退在十六日,其變也。朢之無定日者,由合朔之日時有蚤暮也。然凡朢時必各在其月朔後晦前之十五日也。」

《禮記》

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