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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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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奇巧器皿百色物件,與日間無異,其餘坊巷市井 買賣、榷關、酒樓、歌館,直至四鼓後方靜,而五鼓朝馬 將動,其有趁賣早市者,復起開張,四時皆然。」

《石林家訓》:「旦起須先讀書三五卷,正其用心處,然後 可及他事。暮夜見燭亦復然。若遇無事,終日不離几 案。苟能如此,一生永不會向下作下等人。如見他事, 自然不妄。」

《竹坡詩話》:暑中瀕溪,與客納涼,時夕陽在山,蟬聲滿 樹,觀二人洗馬於谿中,曰:「此少陵所謂『晚涼看洗馬, 森木亂鳴蟬』者也。」此詩平日誦之,不見其工,唯當所 見處,乃始知其妙。

《避暑錄話》:士大夫家祭多不同,蓋五方風俗沿習,與 其家法所從來各異。近見翟公巽作《祭儀》十卷,問其 大約,謂如或祭於昏,或祭於旦,皆非是。當以鬼宿渡 河為候,而鬼宿渡河常在中夜,必使人仰瞻以俟之。 鄭氏《家範》:親賓會聚,若至十人,不許於夜間設宴。時 有小酌,亦不許至一更,晝則不拘。

《爾雅翼》:「通天犀,水犀之角也。可以破水。大霧重露之 夜,以置中庭,終不沾濡。得三寸以上,刻為魚而御之 以入水,水常開,方三尺。」

木瓜宣城者佳,彼州種蒔尤謹,遍滿山谷,始實,成則 鏃紙作花傅其上。重霧之夜,露諸沙上,旦曝之日,則 紙所不覆處皆紅,文采如生,以充上貢。

今江夏有槐,晝開夜合者,謂之「合昏槐。」

「春來」石首,異種也。初出水能鳴,夜視有光。服其石,能 下石淋。

蝙蝠或謂之「仙鼠」,似鼠,有肉翅而黑,棲人家屋隙中, 遇夜則飛,夏夜尤甚,捕蚊蚋食之。

鼠,盜竊小蟲,夜出晝匿穴,蟲之黠者,其種類至多。 雞或乙丙夜輒鳴者,俗謂之盜啼,云「行且有赦。」蓋《海 中星占》云:「天雞星動為有赦。」故後魏、北齊赦日,皆設 金雞,揭於竿,至今猶然。亦曰:「盜啼為有火。」

鷹毛色屢變無常故寅生酉就,總號為黃。黃周作鴘, 千日成蒼。

驢率以午及五更初而鳴。說者云:「音隨時興,晨夜不 默,仰契元象,俯協漏刻,應更長鳴,毫分不忒。」是其事 也。

《晝見蟢子》者,喜樂之端。《夜夢見雀》者,爵位之象。 麢羊好住山崖間,夜宿以角挂木不著地,其角多節, 蹙蹙圓繞,彎中深銳緊小,猶有挂痕。

鱧魚圓長而斑點,有七點,作北斗之象,夜則仰首向 北而拱焉。

荊葵有一種葉纖長而多缺如鋸,花小如錦葵而極 紅,每以夜半開,至午則連房脫落,謂之「川蜀葵」,亦云 「朝開暮落花。」

《世範》,士大夫之家,有夜間男女群聚呼盧,至於達旦, 豈無托故而起者?試靜思之。

屋之周圍須令有路,可以往來,夜間遣人十數遍巡 之。善慮事者居於城郭,無甚隙地,亦為夾牆,使邏者 往來其間。若屋之內,則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 凡夜犬吠,盜未必至,亦是盜來探試,不可以為他而 不警。夜間遇物有聲,亦不可以為鼠而不警。

夜間覺有盜,便須直言有盜,徐起逐之,盜必且竄,不 可乘暗擊之,恐盜之急,以刀傷我,及誤擊自家之人。 若持燭見盜,擊之猶庶幾。若獲盜,而已受拘執,自當 準法,無過毆傷。

火之所起,多從廚竈。蓋廚屋多時不掃,則埃墨易得 引火。或竈中有留火,而竈前有積薪接連,亦引火之 端也,夜間最當巡視。

烘焙物色過夜,多致遺火。人家房戶多有覆蓋宿火, 而以衣籠罩其上,皆能致火,須常戒約。

清晨早起,昏晚早眠,可以杜絕婢僕姦盜等事。 《桂海器志》:「蠻氈出西南諸蕃,以大理者為最。蠻人晝 披夜臥,無貴賤,人有一番。」

《老學庵筆記》:前代夜五更,至黎明而終。本朝外廷及 外郡悉用此制,惟禁中未明前十刻更終,謂之「待旦。」 蓋更終則上御盥櫛,以俟明出御朝也。祖宗勤於政 事如此。

杜詩「夜闌更秉燭」,意謂夜已深矣,宜睡而復秉燭,以 見久客喜歸之意。僧德洪妄云:更當平聲讀,烏有是 哉?

古所謂長夜之飲,或以為達旦,非也。薛許昌《宮詞》云: 「畫燭燒闌煖復迷,殿帷深密下銀泥。開門欲作侵晨 散,已是明朝日向西。」此所謂長夜之飲也。

《入蜀記》:黃牛峽廟後,太白詩云:「三朝上黃牛,三暮行 太遲。三朝又三暮,不覺鬢成絲。」歐陽公云:「朝朝暮暮 見黃牛,徒使行人過此愁。山高更遠望猶見,不是黃 牛滯客舟。」蓋諺謂「朝見黃牛,暮見黃牛,一朝一暮,黃 牛如故。」故二公皆及之。

《山堂考索》:周髀言:天似蓋笠,地法覆盆,天地各中高 外下。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三光隱映,以為晝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