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09 (1700-1725).djvu/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二十四卷《目錄》。

 《七政部彙考一》

  《書經》。虞書舜典

  《詩經》。鄭風女曰雞鳴篇 陳風東門之池篇 小雅大東篇

  《爾雅》:釋天

  《史記》:天官書

  《漢書》。天文志

  《淮南子》。天文訓

  《張河間集》:靈憲

  魏張揖《廣雅》七曜行道 星

  《晉書》。天文志

  《隋書》。天文志

  《唐書》。天文志

  《宋史》:天文志

  鄭樵《通志》。七曜

《乾象典》第二十四卷,

=七政部彙考一{{{1}}}

《書經》

《虞書舜典》

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

七政,謂日月五星各異政。舜察天文,齊七政,以審己當天心與否。七政,其政有七,於璣衡察之,必在天者,知七政,謂日月與五星也。木曰歲星,火曰熒惑星,土曰鎮星,金曰太白星,水曰辰星。《易繫辭》云:「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此日月五星有吉凶之象,因其變動為占,得失由政,故稱政也。全解「堯之曆象日月星辰,命羲和之四子方,且考四方之中星而已。至舜考察日月之行,加之以五緯之躔度,然後其法加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歲星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熒惑星日行一萬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二百五十五,太白辰星日各行一度,鎮星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惟其七政之躔度,其多寡長短之不同如此,故必以璿璣玉衡,然後立法無差忒矣。而王氏云:「《堯典》言曆象,《舜典》言璣衡者,器也;《堯典》言日月星辰,此言七政。七政者,事也。《堯典》所言皆道也,於此所言皆器也、事也。」此說殊不然。夫《堯典》所謂「曆象」,即《舜典》所謂「璣衡」也;《舜典》所謂「七政」,即《堯典》所謂「日月星辰」,皆在其中矣。豈有道與器與事之異哉。集傳或問:「《七政》諸說如何?」三山陳氏曰日月五星在天之政也唐孔氏曰言吉凶各有異政得失由於君之政也王氏曰以人之所取正也葉氏曰七者所以正四時作萬事也曰:「陳說葉說主天而言。但葉謂『正四時作萬事則不然。日月五星所以成歲功,豈止正四時而已?不若陳說為當。然猶未明,故推其意而足之』。」曰:「人有政耳,天豈有政乎?」曰:「此但譬喻之辭,猶曰五星謂之五緯,星豈有緯乎?以其變動異於經星,故謂之緯。北斗謂之天樞,天豈有樞乎?以其持造化之綱,故謂之樞。日月」五星,司天之政,亦猶人之有政也。故以政言之耳。唐孔氏說亦有微意,故附見之。蔡傳在,察也。美珠謂之璿。璣,機也。以璿飾璣,所以象天體之轉運也。衡,橫也,謂衡簫也。以玉為管,橫而設之,所以窺璣而齊七政之運行,猶今之渾天儀也。七政,日月五星也。七者運行於天,有遲有速,有順有逆,猶人君之有政事也。大全林氏曰:「璣衡以步七政之軌度,時數兩不差焉,故曰以齊。」日月五星在天有常度,其災祥與政事相應,故曰七政。《陳氏經》曰:「七者,在天之政也,君為天與日月星辰之主,君有缺政,則日月薄食,星辰變動,安得而齊?」

《詩經》

《鄭風女曰雞鳴篇》

子興視夜,明星有爛。

朱註「明星」,啟明之星,先日而出者也。

《陳風東門之池篇》

昏以為期,明星煌煌。

昏以為期,明星《晢晢》,

朱註明星,啟明也。「煌煌」,大明貌。「晢晢」,猶煌煌也。

《小雅大東篇》

東有啟明,西有長庚。有捄天畢,載施之行。

朱註《啟明》、長庚,皆金星也。以其先日而出,故謂之《啟明》;以其後日而入,故謂之「長庚。」葢金、水二星常附日行,而或先或後,但金大水小,故獨以金星為言也。行,行列也。言《啟明》《長庚》亦無實用,但施之行列而已。

《爾雅》

《釋天》

明星謂之《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