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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08 (1700-1725).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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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軒轅之書》視之,有目者如是乎?」

五行以生出次序,則曰「木火水金土。」以播五行。於四 時之序言,則曰「水木火土金。」而俗稱「金木水火土」,不 知何序也。

鑽燧改火,四時五物焉。朱子謂夏火太盛,故再取此 意料之言耳。先王取火法五行也,春行為木,榆柳色 青,以象木也。木生火,夏行為火,棗色赤,以象火也。火 生土,季夏行為土,桑柘色黃,以象土也。土生金,秋行 為金,槐檀色白,以象金也。金生水,冬行為水,柞楢色 元,象水也。四時平分,而夏乃有二焉,何也?土位在中 宮,而寄王於四時。季夏者,土之中位,故《月令》於仲夏 之後,列中央土,《素問》謂之長夏,是其說也。統之則為 四時,分之則為五行,五行各七十二日,土分王於四 時之末,各分十八日,合之亦七十二日,總五行之七 十二日,合三百六十日,而成一歲也。

「眾勝寡,故水勝火也;精勝堅,故火勝金也;剛勝柔,故 金勝木也;專勝散,故木勝土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 《象緯新編》:「五行之生,惟金生水為難。明蓋五金何能 生水?然不知金為氣母,在天為星,在地為石,星為氣 之精,石為氣之形,水生於氣之聚也。天地之氣交,則 石生雲而星降雨矣。故有雨之夜,星不見焉。」又按:《天 文志》。以星動搖而為風雨之候。石津潤而為雨水之 應。此非金生水而氣化之義歟。五行以氣為主。是以 五行之序。以金為首也。

湛若水《新論》:「天地之初也至虛,虛無有也。無則微,微 化則著,著化則形,形化則實,實化則大,故水為先,火 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次之。天地之終也至塞。塞者 有也,有則大,大變而實,實變而形,形變而著,著變而 微,故土為先,金次之,木次之,火次之,水次之。微則無 矣,而有生焉。有無相生,其天地之終始乎。」

《本草綱目》:「梅花開於冬,而實熟於夏,得木之全氣,故 其味最酸。肝為乙木,膽為甲木。人之舌下有四竅,兩 竅通膽液,故食梅則津生焉,類有感應也。」

石榴「受少陽之氣,而榮於四月,盛於五月,實於盛夏, 熟於深秋。丹花赤實,其味甘酸,其氣溫濇,具木火之 象。」

《長松茹退》,五行相生,復能相剋,天下好生而惡剋。殊 不知外生無剋,外剋無生。故達者知生生剋,聞死不 惑;知剋剋生,聞喜不盈。

《薛敬軒集》:「五行有質有氣有性有事有味,有色有聲, 天下萬物之理,皆不出五行。五行之氣,循環無端,動 靜無始。」

《遵生》八。䏼「正月立春木相,春分木旺,立夏木休,夏至 木廢,立秋木死,立冬木歿,冬至木胎」,言木孕於水之 中矣。

立夏火相,夏至火旺,立秋火休,秋分火廢,立冬火囚, 冬至火死,立春火歿,春分火胎,言火孕於木之中矣。 立秋金相,秋分金旺,立冬金休,冬至金廢,立春金囚, 春分金死,立夏金歿,夏至金胎,言金孕於火土之中 矣。

「立冬水相,冬至水旺,立春水休,春分水廢,立夏水囚, 夏至水死,立秋水歿,秋分水胎,言水孕於金矣。」 王文祿《補衍五德主運》篇:「木火土金水,是為五行,其 神謂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改號,取法五行。五行更 王,始終相生,亦象其義也。五行用事,先起於木。木,東 方也,屬巽,巽為風,萬物之初皆出焉。是故帝王則之, 首以」木德王。其次則以所生之行,轉相承也。所尚則 各從其所王之德次焉。

或曰:五行人間用物,六府增穀木類耳。干支甲子紀 時,非可配生克也。《素問》五運六氣泥哉?余曰:誠然。每 仰觀五星,初昏即見五色,朗然不亂,是五行之精也。 古今不改,罔可偽為,則五行不可誣。然五德運因天, 曆數攸值耶。

《日知錄》:「先王之制樂也,具五行之氣。夫水火不可得 而用也,故寓火於金,寓水於石。鳧氏為鐘,火之至也。 泗濱浮磬,水之精也。用天地之精以制器,是以五行 備而八音諧矣。」

《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 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抱朴子》引《靈寶經》謂:「支 於上生下曰寶,下生上曰義,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 伐,上下同曰專。以保為寶,以困為伐。」今曆家承用之 姓之所從來,本於五帝。五帝之得姓,本於五行,則有 相配相生之理。晉嵇康論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 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