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新青年 第1卷第1號.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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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福氏為巴黎公證人之子。受學於瑞司特教徒。[註:J'esnites.]資產富厚。曾購買費兒內舊城。[註:Le chatean de Ferey.]是二人者。皆認許其生存之社會。 顛覆之則非其所願。所求者改革而已。英吉利人。彼等之師也。福祿特爾以與一大地主爭。不得不去法蘭西。居英吉利三年。習英之語言。交英之貴族。獻顯理王頌[註:Henriade.]於英後。又千七百三十一年於哲理諸說中。[註:Les Lettres Philosophiques.]稱道己見。彼頌美英國之憲法。尤激賞其宗教之寬容。彼用其長久之歲月。於小說。於詩歌。於譏諷文。於史傳。於哲學字匯。披^060其政治及宗教之見地與批評。

福祿特爾於政治問題。無多興感。但得有學者為王者師之條件。雖專制君主。彼亦所贊許。彼曾云。此時之革命。不必如路德[註:Luther.]時代之所為。 但求之於主治者之精神中足已。彼所非難者。為各種違背人道之習慣。如刑訊殘忍之體罰、及收沒財產是也。彼所專心致誌者。在與不寬容之宗教相格鬥耳。

福祿特爾敵視一切人為教。[註:Les religions positives]自然教[註:Lareligion naturelle.]外。悉所不取。(自然教。僅信唯一神及靈魂不滅。)彼畢生之著作。在反抗一切不寬容之形式。如迫害、排斥異端、宗教戰爭等是也。褫奪僧侶所有特權。亦所期望。彼之議論。日漸激烈。至於晚年。竟為基督教之仇敵。持基督教與他宗教較而冷嘲之。喻之以惡魔。詛之曰殄滅汙穢。汙穢、即謂基督教也。

彼非欲廢棄一切宗教也。(彼以為宗教之目的。在使人民遵從法律。)所希望之宗教。無獨斷。無神秘。無信條。僧侶說教。以道德牖民為限。彼之門下。所謂福祿特爾派者。未嘗熱心於政談。依然以理性及人道之名義。掊擊宗教。

孟德斯鳩之論敵。雖以自然教徒誣之。而其與福祿特爾相反。於宗教之事。不甚措意。所求者寬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