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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西安文理学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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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西安文理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3〕113号
2003年4月1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安联合大学与西安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安文理学院的函》(陕政函[2002]169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安联合大学与西安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安文理学院,撤销原西安联合大学、西安教育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文理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五、学校合并升格后,你省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推进两校的实质性融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教学仪器设施和图书资料。按照你省提出的学校发展规划,到2010年前共为学校投入资金1.66亿元(用于新增图书资料1000万元、用于新增教学仪器设备3000万元、用于征地7000万元、用于校园基本建设5600万元),其中,省政府投资2000万元、西安市政府设备款2000万元、西安市政府贴息贷款2000万元、西安教育学院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日本协力银行贷款830万元、学校自筹2800万元,请切实保证这些资金的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陕西省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〇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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