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齋全書/卷九十八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九十七 弘齋全書
卷九十八
作者:李祘
卷九十九

經史講義三十五○書[编辑]

大戰于甘之上。當有王與有扈四字。而無之何歟。

書九對。王者有征無戰。若書王與有扈四字。則天子不尊。與諸侯等夷。名分所係。史筆尤所當愼也。

六事之人。上旣言乃召六卿。則六事之人。當以六卿看。蓋謂治六卿之事者。而蔡傳以有事于六軍者釋之何歟。凡與於軍事者。皆當告之。而六卿官尊。故主六卿而言則有衆亦在其中矣。未知如何。

義浩對。上文旣云召六卿。則下文誓告六事之人。必非別人也。先儒有云六卿之謂六事。猶三公之謂三事。此義本自較然。蔡傳所釋。恐非正義矣。

威侮五行。五行當兼五行之理與氣看。陳氏說背五常之道。拂生長斂藏之宜者。似爲得之。而蔡傳所云暴殄天物。只以五行之質言之者何歟。

東觀對。威侮二字。各自一義。威是暴殄而戕其質。侮是輕忽而拂其性。蔡傳以暴殄天物一句釋威字。以輕忽不敬一句釋侮字。以此言之。蔡傳未嘗不兼理氣言也。

書中五行之名。始見於此。然大禹所謂六府。臯陶所謂五辰。實皆言五行也。六府當修治。五辰當順撫。而有扈威侮之。其罪大矣。啓之數罪。特先言之者以此歟。

書九對。洪範九疇。首重五行。此是夏家世守之家法。啓之征扈。先數威侮之罪者。蓋亦此意也。

不用命戮于社。先儒稱甘誓得神考家法。然禹之誓衆。不過曰一乃心力而已。啓之誓衆。憂其不用命。至有戮之之言。則豈啓之時人心。已不如禹之時而然歟。

商新對。禹之誓未嘗有尙威之語。而啓之誓。至以孥戮爲言。蓋世級稍移。人心漸狃。且戰危事也。不重其法。無以董衆。故臨戰布誓。不得不然也。以上甘誓

自太康至作歌。是史氏叙五子作歌之由也。其曰黎民咸貳。其曰因民弗忍。再提出民字。以見與皇祖民可近之訓相反。又以爲予臨兆民。凜若朽索馭六馬之語張本。可謂深得五子之情矣。如是看。果得史氏本意否。或曰非史氏叙之也。乃五子自叙也。未知然否。

書九對。五子之歌。憂閔宗國。辭意惻怛。而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乃爲一篇宗旨。故史氏叙之如此。以明其致亂之由。專在民心之離貳。垂戒深切矣。或以爲五子自叙。則旣無明證。恐難取信。

述大禹之戒以作歌。此歌是五子自言其悲怨之志而已耶。抑陳奏於太康。如諫書之爲耶。詩言志歌永言。歌亦詩也。可見其性情。而歌有敦厚溫柔之意。則五子其賢矣哉。然而五子之名。皆不傳何歟。或云。仲康少康。其中之二也。果非臆說歟。

書九對。五子之歌。秖是自鳴其憂鬱之情而已。是時太康在洛。后羿距河。雖欲納諫。恐不可及矣。陸氏釋文以仲康爲五子之一。此則是矣。而若夫少康則史記以爲仲康之孫。安得與五子竝列也。

皇祖有訓。此訓是大禹所作書以示子孫者。則如下文訓有之一節。同是一書中語耶。

書九對。其二只言訓而不稱皇祖者。蒙上文也。其實一書也。

一人三失。蔡傳曰所失者衆也。是言過失甚多。非一二也。陳氏引頻復之凶之文。是言乍改而復爲。至於三也。兩說不同。當從蔡傳歟。

書九對。下文云有一於此。未或不亡。况三失乎。然則蔡傳固是正訓。而陳說可備一說。

太康但有禽荒之失。而聲色沉湎高宮室之事則皆無之歟。旣以逸豫滅德。又云一人三失。則禽荒之外。豈無他過惡乎。然以有一於此。未或不亡之文觀之。一猶必亡。辭意愈嚴。太康之但有禽荒。與五愆具備。固不必論也歟。

書九對。本心一亡。衆邪皆集。太康旣以逸豫滅德。是乃亡其本心也。雖因禽荒而失國。可知其平日過惡不止此一事。五子之歷數五愆。終之以一猶必亡者。蓋亦傷其失德之甚多也。

惟彼陶唐。旣述皇祖之戒。而必引陶唐何也。欲溯其源而言之。以見聖祖之與堯舜一揆歟。

義浩對。三章之義。只是痛王都之不保也。三聖相傳。同是冀方。而一朝失道。遂爲兵墟。安得不溯源而言之乎。前後一揆之義。蓋亦包在其中矣。

雖悔可追。凡人臣之戒其君。當有王庶幾改之。猶可及止之之意。而今曰雖悔可追。似若以爲悔之無及。而絶望於其君何也。豈以太康之失德。終不可移而然歟。抑以強臣距河。天下之大勢已去。無可奈何而然歟。

義浩對。五子之歌。不曰太康。而必曰予者。實是仁愛忠厚之至也。以其不忍斥言之心。豈無王庶幾改之之望。而太康之失。終不愼德。則其將悔之何及耶。且以曷歸疇依之語推之。則亦可見凶羿距河。大勢已傾矣。以上五子之歌

承王命三字甚有力。可見仲康之尙能號令也。羿則未及討。而先誅羲和。固其時形勢爲然。而春秋之法。先治其黨與。則先誅羲和。於義亦所當然歟。

書九對。承王命三字。辭旨森然。可見征伐之自天子出。而特因勢弱。不能遽討羿。則先征羲和。翦其羽翼。亦勢使然耳。

其或不恭。邦有常刑。常刑於五刑。爲何刑耶。湯之官刑曰臣下不匡。其刑墨。夏之時亦用墨刑歟。

義浩對。舜典象以典刑註曰典常也。卽五刑之正也。然則常刑。卽五刑之統稱。而伊訓篇墨刑註。亦曰墨卽叔向所謂夏書昏墨。夏之有墨刑。似無疑矣。

有扈威侮五行而討之。則羲和之俶擾天紀。雖非黨羿之事。當誅無疑歟。

書九對。羲和爲曆象之官。乃反俶擾天紀。其罪浮於有扈。此已罔赦。而至於篇末。直有脅從舊染之語。則嗣位之初。卽命徂征。政由黨羿之罪。但不能討羿而先討羲和。故姑不明言其罪。只以俶擾天紀爲之辭耳。

先時不及時。是言曆法推步之錯誤。而四時節氣。有先後之差也。與日食不干。且此篇內所言。非以致日食爲羲和之罪。以日食而罔聞知爲罪。則引政典之文者。蓋言與先時不及時者。同其罪云歟。

義浩對。胤侯之征羲和。意實在於治黨。而名則借於畔官。故臚列罪狀。先數日食之罔聞。政典引喩。以明王法之無私而已。况其尸居其位。昏迷不覺之罪。尤襯先王不及時之律也乎。

慮玉石之俱焚。脅從罔治。舊染咸新。則藹然有好生之意。此非胤侯之自言。實以仲康之言而宣之歟。然則仲康之不失君位。其以是歟。

義浩對。仲康初政。能任胤侯之賢。宜其保君位而復禹績也。曹彬之下江南。藝祖戒以不殺。則曾謂仲康之賢。不能於此乎。然則火炎崑岡數段語。可知其胤侯之有所受也。

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此當於戎事言之。他事則不必然歟。威克愛克。似有偏底意。且愛者姑息之謂。而甘誓末段蔡傳論罰不及嗣處。以愛克厥威言之。聖人亦有愛克歟。

書九對。愛有姑息之愛。有當理之愛。當理之愛。宜克厥威。姑息之愛。反害其仁。毋論戎事與他事。莫不皆然。蔡氏甘誓註。蓋以其當理者言也。以上胤征

篇題曰湯往征之。孟子曰征者上伐下也。湯之伐桀。亦以上伐下之稱加之何也。征者正也。此征字只當作正其罪之義看。未知如何。

義浩對。湯之伐桀。卽奉天行討。雖擬之於上伐下。未爲不可。而究其字義。則果不出於正其罪之意。孟子曰一征自葛始。湯師之稱征。蓋亦有自來矣。

非台小子敢行稱亂。爲誓衆之第一言。恐似發明太急。豈亳衆不知湯本心。故不得已而發歟。

書九對。以臣伐君。天下之大變也。非聖人之達權。孰不疑其稱亂哉。是故誓師之日。必也先明其不然。以示奉天行討之義。然後方可謂名正言順。而亦所以嚴君臣之大防也。

湯德至矣。其爲諸侯也。德化洽於封內。其有命令。亳民之信從而赴役。當如子趨父事。而乃如是憚於征役。至煩誓告者何歟。

書九對。湯之伐夏。制義而動。旣非常情所識。且亳民安於湯德。不知桀惡如此。故反疑其無故稱兵。則弔伐之義。不可不亟曉也。

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上文旣言天命殛之。此不曰上天。而曰上帝何也。

義浩對。天命殛之。泛言其奉天罰也。予畏上帝。明言其承帝命也。彼以理言。此以主宰言。

爾無不信。朕不食言。聖人之辭。如是迫切何也。

義浩對。誓誥之體。主於嚴明賞罰。故辭或近於迫切。蓋亦聖人之不得已也。以上湯誓

湯惟有慙德。成湯宜慙。仲虺宜釋。君臣各得其道歟。

致應對。君暴其心於誓。臣釋其慚於誥。誓誥相爲表裏。君臣各得其道矣。

天乃錫王勇智。智是五常之一。勇則於五常當何所屬歟。抑勇智非以性言。以氣質言。如中庸所謂睿智剛毅歟。必言勇者。以湯之勇武而然歟。

書九對。此篇所稱勇智。乃是氣質之性。卽中庸所謂達德。論語所謂天生德於予之德也。恐不必分屬於五常。而仲虺之必以勇爲言者。蓋以湯之弔民伐罪。制義而動。苟非天下之大勇。莫能如此也。

用爽厥師。或言非謂昭明其衆庶。是謂用明其軍師。蓋上言夏王有罪。此當指言征伐之事。此說果何如。

書九對。上文旣言生民有欲。無主乃亂。則用爽厥師。卽明明德於天下之義。若謂用明其軍師云爾。則文字便無結殺。意味不能深長。當以本註爲正。

不邇聲色。不殖貨利。聲色貨利。最爲攻心之物。能屛而去之則心斯澄澈矣。然曰不邇曰不殖。則有勉強用力之意。此湯之所以未能性之而爲反之者歟。

義浩對。人主萬化。係於一心上本源。聲色之不近。貨利之不聚。雖若未足以盡湯之德。而推以至於彰信兆民之極層功效。槩可見人欲淨盡天理流行之妙耳。反之之聖。固有勉焉之工。而舜之讚堯。必曰不虐不廢。益之告舜。亦云罔遊罔淫。恐不必執此而疑湯之勉強也。

東征西夷怨註。呂氏曰觀其征伐之時。唐虞都兪揖遜氣象。依然若存。此說未知其十分的當。三杯酒一局棊氣象。終是不侔武成篇末有堯舜氣象。亦以其垂拱後而言也。方當征伐之時。烏覩所謂揖遜氣象哉。

書九對。毋論揖讓與征伐。其爲天與人歸則一。故呂說如此。然湯武之於堯舜。其實終有所不同。是豈湯武之所樂爲哉。所遇之時不幸而然耳。惟其征伐之際。雍容不迫。尙能如此。此所以爲聖人也。

朱子曰推亡。只是說伐桀。而蔡傳以弱昧亂亡。爲諸侯之事何也。

書九對。朱子此言。蓋從疏說。然前旣釋湯之慙。此是勸勉之事。若以弱昩亂亡。屬之於桀。則湯固已伐桀矣。更無待乎仲虺之勸勉。故蔡傳以諸侯言之也。

建中于民。是先立於己。而推而立於民之謂歟。以大學之道言之。懋昭大德是明德。建中是新民。中是至善之所在歟。建中之義。與建極同歟異歟。

書九對。王者先明其德。立中道於天下。己之中。乃民所由中也。故曰建中于民。然建中與建極。亦有同異。只以人君正身作民準則之義言之。則建中卽建極也。若訓極爲中。則朱子斷言其非。恐不可混幷爲說也。

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先言義後言禮。先言事後言心。此與直內方外之序不同何歟。

義浩對。此章義禮二句。兼動靜該體用。果與敬義直方之訓。相爲表裏。而若其所言之序有所不同者。蓋羲繇之辭則以學言。故由體達用。仲虺之言則屬事上言。故先動後靜。

能自得師者王。此自字。與自滿自用之自。宜無二義。而小註陳氏說以此自字。爲自然之自。謂尊德樂道。出於中心之自然。恐非是。蓋言自己之能得師。如曰吾師我師。豈非以自己上親切而云歟。

書九對。尊德樂道。出於中心之自然。故不因乎人。而自己能得師。陳說似無可疑。且引自明自強爲證。則是陳氏亦以此自字。爲自己之自也。恐當與自滿自用之自。一例看矣。以上仲虺之誥

降衷之衷。朱子以中字言之。此是未發之中歟。恒性之性是天命之性歟。未發之中。自子思始言之。則湯之意未必及乎此也。天命之性。兼人物言。而恒性獨爲民言。則恐不可謂天命之性。然則降衷之衷。只當作堯舜執中之中看。恒性之性。只當作孟子性善之性看歟。若之爲言順也。人順之耶。如曰人順之則恐涉容力。只是自然之謂歟。

書九對。未發之中。執中之中。元非二件。理具於內而不偏不倚者。是謂未發之中。中之體也。情發於外而無過不及者。是謂執中之中。中之用也。天命之性。性善之性。亦非二件。就人物一原而言之曰天命之性。就人所獨全而言之曰性善之性。降衷之衷。乃未發之中。而執中之中。實本於未發之中。恒性之性。乃天命之性。而天命之性。卽是性善之性也。若之爲言。猶繼之者善之繼字。蓋天理旣無不善。故人之受而爲性。亦無不善。惟其性善也。故其情亦可以爲善。是所謂順其自然也。豈容一毫人力於其間也哉。

聿求元聖。當其三聘之初。若爲革夏而求之。則豈湯之心哉。此等處不可以辭害意歟。

義浩對。武成曰旣獲仁人。周王之心。亦非爲翦商而獲仁人。此篇之聿求。亦不過泛論求賢之意也。

各守爾典。典常之道一也。而曰各守。有若其典不同者何也。此非其典之不同。語勢如大學或問所謂使天下之民。各誠其意各正其心。而心意非有不同也。如是看。果不違於經旨否。

書九對。典常法度。天下所同。人人皆當恪守。則此各字與或問之各字。似應同例矣。

罪當朕躬。弗敢自赦。蔡傳以自恕釋自赦。恕字本以如心而得名。可以施於人。不可施於己。朱子於大學或問。論之詳矣。蔡氏豈不聞朱子之論。而乃襲范氏之謬歟。自恕改以自容。未知如何。

書九對。恕字註疏家多作寬假之稱。毋論人己。一例寬假。則治己不嚴。愛己太薄。而其所責之於人者。又不免姑息之歸矣。故程子直以如心爲訓。而朱子又詳辨於大學或問。蔡傳云云。只是泛說。故又借寬假之意。以釋赦字。非欲有違於朱子之論而然也。若必以恕不可施於己爲嫌。則改以自容。亦恐無所妨矣。以上湯誥

惟元祀。蔡傳曰。元祀者。太甲卽位之元年。按禮崩年卽位。踰年改元。而此云卽位之元年何也。與其下文引蘇氏說以爲崩年改元亂世事。以駁孔氏之謬者相矛盾。抑又何也。

書九對。殷禮練而祔。祔而卽位。外丙以前年十二月崩。至是而祔。先君祔廟之後。嗣子卽位。故蔡傳以是年爲卽位之元年。而下篇惟三祀十有二月註云太甲終喪明年之正朔也。二年爲終喪之年。則卽位元年。可知其非崩年也。

祠于先王。吳氏曰徧祠于先王。陳氏亦謂如玄王之類。而蔡傳則以先王爲湯何也。

書九對。旣告湯廟。則餘廟自當徧告。故吳陳之說如此。但此篇所訓。皆是烈祖成德。則恐當以湯爲主。

方懋厥德方字。只是方當其時之謂。而陳氏欲作方將之義看。以爲方見其進。未見其止之意。恐傷巧。未知如何。

東觀對。此方字。與春秋傳所謂在昔夏后方有道之方字相似。方有道之方字。不可作方將之方。則此方字。亦只當作方當之方矣。

肇修人紀人紀。蓋言三綱五常也。大者爲綱。小者爲紀。旣是言三綱則不曰人綱。而曰人紀何也。如以兼言五常而謂之紀。則朱子豈不曰仁義禮智。人性之綱耶。

義浩對。修之爲言。卽品節條理之謂也。修字有細密下工底意。若云肇修人綱。則有擧大遺細之嫌。故不曰綱。而曰紀者此也。

三風十愆。小註呂氏曰前六愆。因後四愆而生。然則湯之言六愆於四愆之前何也。

書九對。慢聖言咈忠直疎耆德昵頑童。是皆失其本心也。本心旣失。則歌舞貨色遊畋之事。何所不有。湯之戒自末而溯本。故叙次之先後如此矣。

侮聖言。聖人之言如神明。可尊可敬。故論語曰畏聖人之言。不畏而侮則其愆大矣。侮聖言。如口不道忠信之言。爲嚚之類是也。然極論之則雖口誦聖人之言。而不爲服行。則亦便是侮聖言歟。

義浩對。聖人與天合德。侮聖言。便是慢天命也。非愚則妄。而至若口誦孔孟之言。身蹈桀跖之行。則反道悖德。爲害尤甚。其爲侮聖。孰大於此哉。

其刑墨。人主納諫而賞諫。則諫者日進。不諫之刑。不必作。而必制之何也。

書九對。來諫之道。惟在於虛心聽納。不諫之刑。抑亦末也。然目見其君之過失。不能匡救。要爲持祿固位之計。則亦安所逃其罪乎。以上伊訓

顧諟天之明命。明命果有形象之可見歟。在天爲明命。在人爲明德。則是心歟是性歟。其體用之全。可詳言歟。大學引此文。以顧諟爲明明德之工夫。顧諟二字。卽格致誠正修之意也。然則湯之時。果已有格致誠正之條目歟。且以湯之事言之。銘盤日新。昩爽丕顯。檢身若不及。皆顧諟之事歟。顧諟之方。其要安在。

義浩對。明命卽明德之本原。自天之與我者言曰明命。自我之得乎天者言曰明德。蓋天之所賦者理也。而非心則理無所載。人之所主者心也。而非理則心無所具。名雖異而實則一也。理氣渾融。心性妙合。故未發也。含具衆理而炯然不昧。已發也。應接萬事而品節不差。此明德之全體大用也。格致誠正之目。始詳於曾傳。而其學則聖聖相傳。湯之日新丕顯。亦是此事。而若言顧諟之要。則不外乎一敬字矣。

昧爽丕顯。洗濯澡雪。何時不可。而必於昧爽言之者何也。以丕字義看則無時不澡洗。而昧爽時尤加明焉之謂也。然以孟子夜氣之訓言之。則當存此心於夜氣淸明之際。昧爽以前。獨非大明之時乎。

書九對。昧爽始寤。正是一念方動之際。必於此時。大加提撕。使此心之體。湛然虛靜。然後應接事物。莫不中節。必言昧爽丕顯。正以此也。

愼乃儉德。陳氏以此儉字。謂非節儉之儉。乃儉約之儉。不侈然而自放之意。然宮室衣服之奢麗。亦由於侈然自放之意。則伊尹所謂儉德。安知非節儉之儉歟。

義浩對。儉則一也。而若云節儉則是單就奢侈一事上爲戒也。若云儉約則是就性分上矯捄也。陳氏之必以儉約爲解。可謂所包者廣矣。

欽厥止。蔡傳曰。安汝止者。聖君之事。生而知之者也。欽厥止者。賢君之事。學而知之者也。分別恐太細。安汝止。於舜言之。故曰生知。欽厥止。於太甲言之。故曰學知。然其實堯之安安而稱欽明。安汝止。豈不可下欽字乎。程子言敬而曰日履安地。欽厥止。豈不可下安字乎。似不必以安與欽。爲生知學知之別。未知如何。

書九對。敬者聖學之主宰。毋論生知與學知。捨此則更無他事。但有自然與勉強之分耳。堯之安安。稱其德性。程子之履安。言其功效。主意各異。恐不當強加牽合。而安汝止則出於自然。欽厥止則有所勉強。故蔡傳以彼爲生知之事。以此爲學知之事。非謂安汝止無敬字工夫。欽厥止無安底意思也。所言的確。似無可疑。

習與性成。程子動箴曰。習與性成。聖賢同歸。與此本文不同。將不好底話。作好底話何也。此亦斷章取義之法歟。

書九對。習與性成則一也。而所習有善惡之異。彼此所言。自不相妨矣。以上太甲上

克終厥德。太甲之改過終德。亦成湯陟降之靈所默佑。而伊尹只言皇天眷佑何也。

義浩對。成湯之靈。陟降在天。旣言天眷。則祖宗陰騭之休。自在其中矣。

圖惟厥終。註曰豈居成王之下乎。按太甲自知其過甚明。遷善斯速。其本質之明可知。故朱子亦以爲太甲不是昏愚之人。然比之成王則過矣。成王初無欲敗縱敗之事。則何可以太甲比而同之歟。

書九對。成王之始疑周公。太甲之不惠阿衡。俱非細過。及其懲前毖後。處仁遷義。則又皆如日月之更焉。雖不無優劣之可言。其爲困知勉行則一也。

子惠困窮。作民父母。如保赤子。則凡民皆子視矣。豈獨於困窮子惠乎。以文王之發政。先四者觀之。聖人之於窮民。固當加意撫恤。而子惠之稱則似不但施於困窮。未知如何。

義浩對。民之無告。人所輕忽。而聖王仁政。必先於此。故凡民固可子視。而至於困窮則尤可矜恤。蓋如保赤子。子惠困窮。孰非子視。而特於子視之中。有先後緩急之殊耳。

視乃烈祖。伊尹恥其君不及堯舜。而勉太甲。輒稱成湯何也。湯便是堯舜歟。宋儒云。欲法堯舜。當法祖宗。伊尹之意。亦如此歟。

書九對。堯舜與湯。雖有性反之分。湯之道。卽堯舜之道。太甲苟能遹追祖德。是亦堯舜而已矣。以上太甲中

敬仁誠。一德而已。分而言之。則三者抑有先後次序之可言歟。

義浩對。此篇之敬仁誠。卽指事天親民祭神之各主一事而言耳。然合言之則一德。故下文懋敬厥德。註云擧一包二。蓋以敬而后。能仁能誠故也。於此可辨其先後次第矣。

德惟治。否德亂。傳曰亂亦古人有行之者。古人有行之者。本以美事言。而於亂言之。語似欠穩。未知如何。

書九對。堯舜桀紂。所行不同。而自今視之。皆是古人。故蔡說如此。驟看似有病。細究別無害義矣。

若升高必自下。伊尹之戒太甲。多從受病處說。則此亦以太甲有躐等之病而然歟。

書九對。呂東萊云。太甲悔甚銳見甚力。伊尹恐其勇於進而不循序。故告以自下自邇之說。此言得之。

無輕民事。如輕徭薄賦不奪農時之類歟。輕民事。必由於安厥位。故上下連言之歟。

書九對。天所以樹后王君公者。弗惟逸豫。惟以亂民。苟不克勤民事。將不得永綏厥位。此章之以輕民事安厥位二者上下連言者。其旨微矣。若論勤民之事。則恐不止於徭賦播穫之節而已也。

君罔以辯言亂舊政。傳以作其聰明釋辯言。辯言多出於聰明故云歟。聰明固是好底。而作之則有弊歟。舊政之亂。必由於作其聰明。則如宋神宗之行新法。亦可謂作其聰明歟。

書九對。亶聰明作元后。則人君之德。莫過於聰明。惟其作用之則其弊也。爲自聖爲紛更。而卒之隳成憲而壞舊章者。滔滔皆是。煕寧之新法。果是一大證也。以上太甲下

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天道之常。則可信者天。而謂之天難諶何歟。

義浩對。天道之福善禍淫。乃是常理。而念差毫忽。應捷影響。今日善則福之。明日淫則禍之。在天爲有常之命。在人爲靡常之命。故曰難諶也。

眷求一德求字。與詩求民之莫之求同。天之於任君師之責者。亦有意於求之歟。惟天生聰明則生之之時。已得之矣。又何爲而求之歟。

書九對。求之一字。可見上天至公之心。不曰求之云爾。則革夏啓商之意。不待於桀罪彰著湯德克享之日。而已有前定。反歸於氣數矣。天不欲剿絶夏命。而桀罪如彼。故不得不絶之。旣絶之矣。又不得不求有德之人。降之以大任。此湯所以篤受眷祐也。及夫求而得之之後。則又若天之生湯。本不偶爾。故曰天乃錫王勇智。聖人之言。精密如此矣。

惟尹躬曁湯。咸有一德。自惟尹躬克左右厥辟至此。每自稱其字。君前稱字。古今之不同可知。而抑亦殷人尙質故然歟。

書九對。尹之爲名爲字。其說不一。要難適從。而若是其字則有違於君前臣名之䂓。疏云。古人質直。不可以後代之禮約之。理或然矣。

躬曁湯。咸有一德之言。涉於自伐。伊尹之不以爲嫌何也。先儒雖以任底氣象論之。然事功固可自任。而德之一字。其可容易自當乎。古人自稱曰否德寡德。德之稱不可自當。况純一不雜之德。爲極美之稱乎。又况自比於先王乎。若使臯陶曰吾與舜咸有濬哲之德云。則體面果何如也。

書九對。聖人進道之心。無有窮極。故雖造詣高明。功化隆至。其自視常若不足。退然謙挹。而至於任大事當大責之時。亦或有辭遜不得者。伊尹應聘之初。自許以天民之先覺。及夫今日反顧形跡之嫌。姑爲退託之辭。則便非誠實道理。况以元老勉幼主之際。又安可諱其實乎。皐陶之於舜。明良喜起。非不盛矣。與湯之學而後臣者。稍有間焉。恐不必比而同之也。

左右惟其人。伊尹旣以君臣同德勉太甲。又請以左右惟人矣。然身之旣退。太甲將與誰同德之人共治天職乎。大臣將退。當擧賢以自代。而未聞伊尹有所薦者何歟。抑有他書之可考者歟。

書九對。太甲旣悔過終德。則一時賢俊如咎單,伊陟之徒。必當布列朝著。故伊尹始欲告退。而其薦誰自代。更無可考。臣何敢強對。

惟和惟一之一。此則任賢一事之一。非統體一德之一歟。分合雖有大小。其實則同是一也歟。

書九對。任賢之道。莫要於終始如一。然其所以能一者。必本於純一不雜之德。故惟一卽一德之一事。大小雖不同。體用實相須矣。

善無常主。協于克一。張南軒以爲此語甚好。比之於精一之訓。伊尹樂堯舜之道。故摘舜禹授受微旨。以告太甲。而觀其訓辭。主善是惟精。協一是惟一。而執中之義則未之見何歟。一便是中故然歟。

義浩對。人君之德。主於善而協于一。則便是擇天下之善。時天下之中也。先儒所謂主善協一四語。足以繼精一執中之後者此也。

無自廣以狹人。小註新安陳氏曰。一德雖全。尤不可以自足。自足是自矜也。人之自矜。以德之未全也。德旣全而猶有自矜之病歟。

書九對。一德旣全則自無矜伐之心。然德盛者易以自足。故陳說如此。蓋論其勉勉不已之義。以明伊尹言此之本意也。以上咸有一德

我王來。不曰我先王。而曰我王何也。

書九對。我王指祖乙也。下文歷數先王遷國曰于今五邦。此亦稱先王。則有若祖乙五遷者然。故只稱我王而別之歟。抑或有闕文也。

天其永我命于玆新邑。上言卜稽。卜舊邑之當遷也。旣卜舊邑之當遷。則亦必卜新邑之可居。而此只言天其永我命于玆新邑。不言卜新邑之吉何也。

書九對。民不適居。專由安土重遷。非薄新邑而不肯往也。故盤庚不說新邑之可居。只言舊都之當遷也。

若農服田力穡。上篇雖云告羣臣。實亦對民而言。蓋此若農服田之語與此下惰農自安之語。必是因庶民所自業。已知其利害之事而譬之。使得易曉也。以此觀之。非但告羣臣可知矣。其果然否。

書九對。盤庚三篇。雖有告臣告民之分。然其實竝對臣民而言。故一篇之中。亦皆有告臣告民之辭。如力穡惰農之喩。尤爲切近事情。人所易曉。以此爲曉喩衆庶之言。誠爲合宜。

至于婚友。必擧婚友言之何意。且以親疎之分則先言民而後言婚友。亦何意歟。

書九對。不悅遷都者。皆世家大族。蓋其婚友衆盛。盤據旣久。故不能爲民長慮。只欲媒利自營。苟能黜其私心。施德于民。則民受其賜。而爲厥婚友者。終亦同受其賜。盤庚必擧婚友而言。又以民先於婚友者。意蓋如此。

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前段言從康之害。此段言傲上之害。旣曰無傲從康。而及其申言處則先言從康。而後言傲上何也。

書九對。傲上之罪。尤大於從康。故曰無傲從康。而惟其從康也。故其弊至於傲上。此節之先言從康後言傲上者。乃溯本而申戒之也。

遲任。傳曰古之賢人。不知何時人歟。旣不知何時人。則何以知其爲賢人歟。若以盤庚之引其言而意其爲賢人。則亦有未必然者。君子不以人廢言。陽貨爲仁不富之語。孟子引之。何可以其言之引之。而斷其人之賢歟。抑蔡氏有所考據歟。若爾則何不曰某時人。而泛稱古歟。

書九對。鄭玄云遲任古之賢史。蓋三代盛際。執𥳑操筆者。莫非聖人之徒。故其見於經。如周任,倚相類。皆博聞多識。言爲世法。盤庚稱遲任。亦以有言許之。則雖不知其何時人。而可知爲立言君子也。

爾祖其從與享之。功臣從享。自殷禮始歟。抑昉於何代歟。

東觀對。從享之禮。雖未知昉於何代。然七廟世室之法。刱於殷時。而享祀之典。亦隨以詳備。以此推之。有勳勞者之從享先王。其亦自殷始也歟。

予告汝于難。難卽言遷徙之難也。方告民以當遷。宜言其遷徙之易。而却言其難何也。民雖以遷徙爲難。乃其從康之私心也。其實非難行之事。而盤庚必以難言之。此下又曰告汝不易。言之非一何哉。民曰難。盤庚亦曰難。何以折衆口而解羣疑乎。

書九對。遷都有國大事。匪惟在下者安土重遷而已。在上者亦匪所樂爲。其難如此。而今乃決意將遷。則其災害切近。迫不得已。卽此可知盤庚屢言遷徙之難者。乃所以明言利害。俾臣庶咸曉其萬不獲已之本心。毋敢以難遷自解也。以上盤庚上

罔不惟民之承。承本以下奉上而言。如以下器奉上器之水謂之承。則施之於民不倫。古今用字不同而然歟。

義浩對。孔子曰使民如承大祭。蓋以享神之敬。譬諸使民之敬。而亦用承字。可爲此章之參證矣。

鮮以不浮于天時。訓浮爲勝。以勝天時之災解之。然經文天時下。豈見有災字意乎。或曰浮是孚字之誤。當去从水。孚者信也。信莫如天之四時。蓋言君民同憂。是心足以感格上天。四時不差忒而信也。此說似有理。果何如。

書九對。天時之下。雖無災字。以下文殷降大虐觀之。可知其帶得災字意。故元明諸儒。皆從集傳。若夫浮孚二字。古無通用之例。或說未知何據。

殷降大虐。此在未遷殷之時。而不稱商稱殷何也。

書九對。漢儒謂殷之號始於盤庚遷都。然史記云盤庚渡河南。復居成湯故居。則殷之號亦已舊矣。

崇降罪疾。疾是疾病之謂歟。患難之謂歟。商俗尙鬼故云。而以理論之。人鬼果操禍福之柄。雖於子孫。有過惡則不能私自容護歟。有此理歟。無此理歟。

書九對。疾是疾威之疾。神人相感。顯微無間。况祖宗陟降。日監在下。而爲子孫者。不能聿修厥德。克承先烈。則洋洋之靈。必不悅豫而顧歆。豈有容護之私意哉。此乃必然之理也。

具乃貝玉。成湯不殖貨利。以導率羣下。且制官刑戒其殉貨。則當是時。商俗必興於廉矣。及其衰而貪風漸熾。世家大族。皆具貝玉。可以觀世變也。貪汙最爲生民之害。豈不大可憂哉。而盤庚不能禁止於常時。至於將遷邑之際。始申申言之者何歟。

書九對。盤庚承陽甲中否之運。習俗之黷貨殉利久矣。有非一朝所可矯捄。故以盤庚之賢。尙不能頓變。及今遷都之日。其所以從康傲上。專由顧戀貝玉。故不得已諄複告戒。此乃拔本塞源之論也。以上盤庚中

用降我凶德。凶德無明釋。凶德之爲水害何義。水以滋潤灌漑爲德。而潰決沉溺則爲凶。故謂之凶德也歟。

書九對。遷都之計。全避水害。則凶德可知爲水害也。潤物者乃水之本性。而至於潰決墊沒則謂之凶也亦宜。

弔由靈。或云。靈是指鬼神而言。蓋謂至用鬼謀。與下各非敢違卜緊貼。此說與蔡傳相反。未知何如。

書九對。蔡傳以善訓靈。蓋本孔傳。陳櫟云。弔由靈等語。實難曉。姑依前註可也。此說得之。以上盤庚下

恭默思道。思治道也。治道必在於得賢。則思道是思賢歟。

書九對。得賢而後方能成治。高宗誠切願治。志勤求賢。則思賢自在思道之中矣。

夢帝賚予良弼。夢雖見其人。何以知其爲帝賚耶。豈神交之際。上帝臨之在傍。諄諄然命之歟。或云。傅說從天降。自言上帝送來。不必如是爲說。只當以精誠發於宵寐。感應之理。孔昭驗之歟。

東觀對。朱子嘗論此曰帝賚良弼。必是夢中有帝賚之說。以理推之。恐或如此。而至若從天降之說。妄誕不經。皇甫氏之取以論經。不亦誤哉。

惟肖。言說之貌。與畫相似也。覿之髣髴者夢也。摸得七分者畫也。以髣髴之夢。七分之畫。何以知其子眞是耶。夢中旣不問說之名。且人之容貌。往往有相類者。則又何以辨別耶。荀卿云傅說之狀。如植鰭。植鰭之貌特異。故易爲辨別耶。

書九對。狀如植鰭。乃荀子寓言。固不足深信。蓋因夢得賢。事屬神異。不須論辨別之難易。天生賢聖。將欲平治斯世。故至誠感應。際會非常。有非人力所可及也。

爰立作相。唐虞用人。咨于四岳。姬周進賢。興以三物。而高宗之擧傅說。獨異於斯。一胥靡起於版築之間。而不謀於衆。不歷試以位。直授相職而不疑何也。豈自信其夢歟。自信其夢則夢果可信之事歟。

書九對。蔡傳引史記以明高宗相說之由。則唐虞考言之䂓。亦未嘗廢。非只信其夢而然也。

王置諸其左右。益稷臣哉隣哉註。隣左右輔弼也。輔弼之職。本在左右。而此段小註新安陳氏說。不徒相之。而必親近之。有若以置相於左右。自高宗始者然。恐非是。未知如何。

書九對。左右輔弼。只以其職位言。如仲虺爲左相。伊尹爲右相之類是也。高宗立說作相。已爲左右輔弼之臣。而又云置諸其左右。則是使之不離王側。朝夕納誨也。陳說恐無疑。

后從諫則聖。此是傅說立相後第一陳辭。於君德治道。所當言者何限。而必以從諫言之者何也。有過而後諫。不如初無可諫之爲至。不諫亦入。卽文王之所以爲聖也。傅說之不以第一等期其君何歟。

書九對。從諫則聖。欲其克治之精密也。不諫亦入。政由氣質之淸粹也。生質高下。固有定分。用功勤怠。自可勉勵。用功旣久。生質隨變。故從諫而至於聖。則不諫而亦將入矣。然則傅說之陳辭。豈非第一等義耶。以上說命上

明王奉若天道之下。卽接以后王君公。蓋言奉若天道。在於任賢臣代天工。而蔡傳不說此意。只以制爲君臣上下之禮。泛稱之何歟。

商新對。惟天聰明以下。始及任賢臣代天工之意。而此節則只總言設官分職之法。故蔡傳以君臣上下之禮釋之。卽孔氏所謂先擧其始者也。

惟干戈省厥躬。與甲冑起戎相應。惟衣裳在笥。不與惟口起羞相應何也。錫爵之命。出於人君之口。而初不難愼。有鞶帶三褫之悔。則是口之起羞也。謂之與衣裳在笥相應。亦可也歟。

義浩對。惟天聰明以下八句。朱子以爲各主一義。不可牽連。夫錫爵之命。雖屬於口。而起羞之義。所包甚廣。恐不必單屬衣裳在笥之義也。

爵罔及惡德。衣裳在笥之文。於此有下落。而干戈省躬之意。因不復見。豈兵者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故略之歟。

義浩對。此章上下段。專以任人言。故不及私昵。罔及惡德兩段。分官爵而互言之而已。似不必較上文而尋下落矣。

無恥過作非。過是公罪。非卽私罪歟。

書九對。過出無心。非出有意。固有公私之分。然恥而不改。反爲遂之。則公罪亦成私罪矣。

惟厥攸居。居是止而安之義。與安汝止之義。無輕重深淺歟。

致應對。安汝止。如止於至善之止。不待勉強而止者也。惟厥攸居。如王敬作所之所。擇其所止而居者也。觀於止字居字之分。則不無輕重深淺之別矣。

禮煩則亂。凡禮太煩則亂。非但祭禮爲然。而此則在於黷祀之下。且以下句事神則難觀之。只是謂祭禮之煩歟。

書九對。高宗猶不免黷祀之失。故以禮煩則亂戒之。而其實統論也。

非知之艱。行之惟艱。知行二者。如車輪鳥翼。惟當雙進。傅說之言。終似偏重。特因已知者而言。爲高宗言則可。爲衆人言則不可。恐不足以爲傳後無弊之言歟。

書九對。傅說此言。蓋以高宗優於知而遜於行。故特勉之以行。然知行二者。齊修竝進。方可謂學。程朱及南軒說。蓋補此篇未盡之意者也。以上說命中

舊學于甘盤。高宗少時。受業于甘盤。而卽位後未見有登庸之事。豈甘盤已死歟。

義浩對。君奭孔傳云高宗卽位。甘盤佐之。此必有所據。蓋當三年亮陰之時。能任百官總己之責者。必賢輔而後可也。苟如是說則遯野以下。屬諸甘盤。當如東坡之言矣。

學于古訓乃有獲。以此語觀之。傅說是版築中讀書者歟。

書九對。雖是生知之聖。必資學而成之。况下此者乎。說命三篇。莫非聖謨。不待此學古一句。而朱子已稱其爲讀書人也。

學有以知言者。有以行言者。有兼知行言者。傅說之所云學。當以何看歟。

書九對。傅說始言學字。而篇中所指。又各不同。學于古訓。以知言者也。惟學遜志。以行言者也。念終始典于學。兼知行言者也。

學之一言。自傅說始。而傅說之前。雖無學之名。學之之道則未嘗不言也。皐夔都兪之言。伊虺訓誥之辭。何者爲學之之道歟。

義浩對。學之一字。始載說命。而學之道則其來久矣。試論商書一部。則堯舜之精一。皐陶之兢業。仲虺之德日新。伊尹之主善協一。何莫非學者之妙詮乎。

惟學遜志。朱子以爲低心下意。與他理會。是欲下其志也。又曰若高氣不伏。不能入細理會。是欲下其氣也。志是氣之帥。志下則氣亦下歟。

東觀對。志爲氣帥。未有志下而氣不下者。故學莫先於遜志。周子之主靜。程子之持敬。又是遜志之要道也。

四海之內。咸仰朕德。時乃風。此與舜稱皐陶四方風動。惟乃之休。語意相似。而皐陶則弼敎已久。而功效成矣。傅說則一時論道。而言纔畢。而已有四海咸仰之效耶。是無乃言其效之將然歟。

書九對。舜之於皐陶許之也。高宗之於傅說期之也。一時論道。固未必有四海咸仰之效。然一日克復。天下歸仁。况翕受敷施。委任責成。則其效豈不至此乎。以上說命下

殷曰肜。周曰繹。則肜本是禮所宜有之祭。而特以祭於禰廟。故謂之黷祀也歟。

書九對。肜是常禮。元非失德。謂之黷祀。以其豐昵故耳。

大樂格其祖考而鳳凰儀。祭祀豐于禰廟而飛雉雊。災祥非他物。而羽族必現何也。豈禽鳥得氣之先者而然歟。

書九對。德之盛衰。災祥各以其類應。鳳儀雉雊。未必不由於得氣之先。然協氣流行則四靈皆可呈瑞。乖氣上干則五行莫不爲眚。恐不可拘泥而論之也。

雊雉必爲黷祀之應者。非但以鳴於肜日。亦以所升之鼎。爲祭鼎而然歟。集傳於肜日有雉雊之異云者。謂將祭之時耶。已祭之後歟。

書九對。鼎宗廟之器。而雉乃升之。尤爲不祥。故劉歆。鄭玄皆以此爲言。雊雉之異。不知定在何時。孔序亦不言將祭已祭。而林之奇以爲行禮之時。其或然矣。

惟先格王。傳曰格王之非心。經文無心字。而如是解者,以其下事字。有對心言之意。故看得出歟。

書九對。人主一心。萬化之本。心一正則事無不正。故孟子曰惟大人爲能格君心之非。祖己格王。不格其非心而何哉。蔡傳所言。非但因下文事字而知其然也。

民中絶命中字。是何意。豈天本欲壽斯民。而民自爲惡。夭絶於中道歟。豈以民處天地之中間而云歟。

書九對。天心至仁。豈不欲下民之皆壽。而所行苟不合義。則不得不有短折之凶。非天夭之也。民乃中道自絶其命也。天亦無如之何矣。若以民處天地之中而謂之中則恐非本義也。

不聽罪。謂不改過也。傅說旣以黷祀戒高宗。高宗稱以旨哉。而猶有肜祭之失何也。悅而不繹。高宗猶不免歟。傅說之言非知之艱。行之惟艱。或已慮其如此而云歟。

義浩對。黷祀煩禮之戒。傅說果若有先見者。而豐昵徼福之事。以高宗之賢。汙不爲是。故後儒以爲祖庚立三祀。繹于高宗之廟。而祖己因災進戒。所引世紀及史記俱皆有據。此說似亦可取矣。以上高宗肜日

西伯之爲文王與武王。朱子亦有兩說而未定。又曰姑且闕之。蔡氏之斷以爲文王何歟。

書九對。史記以伐耆爲文王之事。耆卽黎也。故孔傳亦以西伯爲文王。然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決不稱兵於紂之畿內。故呂伯恭,吳才老皆以西伯爲武王。朱子因此而竝存兩說。蔡傳則無他明證。故只從舊說。又存或說。以備參考也。

罔敢知吉敢字。何謂也。非吉兆而慰藉謂之吉兆。是諱其凶也。雖欲諱凶言吉而不可得。故曰罔敢也歟。

書九對。必信無疑然後。方可謂敢知。紂雖妄恃天命。自以爲吉。格人元龜則終未能信其然。決不可諱凶言吉。自欺欺人。故曰罔敢知吉。敢之一字。猶有辭不迫切之意矣。

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此與夏桀矯誣上天同。紂亦自知天之所棄而欲拒諫。故其說如此。此正所謂言足以飾非者歟。

義浩對。祖伊之一分望紂者。或冀有畏天之心。故曰天旣訖命。曰天棄我。曰天曷不降威。其言之明白痛切。有足以感人者。而彼狡童兮。聽我終藐。乃反責命于天。蓋其意以爲彼旣以天命恐動我。我亦言天命而拒其諫也。此所以飾非矯誣。同歸下流。而罪浮于桀。其以是夫。

祖伊無一毫及周之語。終似可疑。旣已恐而奔告。則當言其事實。且紂之惡雖不畏天。若以兵威逼近。將不利之勢明言之。則猶有使紂驚動恐懼。知所悛改之道。紂雖不能然。人臣之道。當以此望之。而祖伊乃不出此者何也。蔡氏以爲讀是篇而知周德之至。恐似不然。周德雖盛。而有伯夷矣。在祖伊則當有伯夷之心。故朱子曰商之忠臣義士。何嘗一日而忘周。蔡氏之論。何其異於是歟。

書九對。文王勝黎。以黎有當伐之罪。非欲因此而漸及於紂也。祖伊雖知周室之興。終非殷家之利。然以目下心迹觀之。則服事之節無虧。征伐之師有名。卽是當時之一純臣也。若以憂虞之意。徑發疑貳之說。則雖曰忠殷。反爲誣周。此言一出。將置文王於何地哉。苟使紂快悛舊惡。自修厥德。周家臣節。必當終始如一。而祖伊意中之憂。只歸於先事之過慮而已。伯夷之諫。在於已形之後。祖伊之憂。在於未然之前。時勢事理。固不相同。而紂罪旣盈則知文王之必不赦。故有此奔告之擧。此所謂一日不忘周也。紂惡若改則知文王之必無他。故少無及周之語。此所謂周德之至也。朱子蔡氏之說。俱得聖賢心事而互相發明矣。以上西伯戡黎

三仁同會。微子先言者何也。凡事有疑而後謀焉。比干安於死。箕子已不顧行遯。惟微子欲去。而見宗國之將亡。棄而去之。有所不忍。去留之際。未能自決。故欲謀於箕子而先言也歟。

書九對。比干,箕子之事。皆是臣職之當然。微子之欲去。君爲輕而宗祀重。此乃精義所存。達權所行。而去留之際。徊徨怵惕。不忍便決。故不得不就謀於兩賢。有問而後有答。固其然矣。

我用沉酗于酒。紂沉湎冒色。而此只言沉酗于酒。不言色荒者何歟。

義浩對。湎酒冒色。荒淫一也。而紂之惡則皆原於酒。內作色荒。亦莫非酒所使耳。觀於妹土之餘烈。歷世不沫。則商受之縱欲敗度。罔非酒荒中釀出來。三仁之憂。不亦宜乎。

天毒降災。與祖伊天棄我之語不同。君子不怨天。而此若有怨天之意何哉。

書九對。己所遭離。雖極窮阨。只當自反自修而已。固不敢有怨天尤人之意。君親之過。將至亂亡。而臣子之心。靡所因極。則不怨乎仁愛之天。而抑將於何歸咎乎。

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宗廟之祭牲。亦必攘竊。而只言天地之祭牲何歟。

義浩對。天地大祀也。犧牲重禮也。此而無難於攘竊。則頑民之犯及於宗廟。自在不言中耳。故泰誓云犧牲粢盛。旣于凶盜。孔傳之釋此章。亦曰擧天地則人鬼在其間矣。

箕子亦商室之至親。宗祀之存。何必屬於微子。而己則留。使微子去歟。若以有刻子之事。而微子將不免於禍。則是猶計較乎死生之分。而非重在宗祀之意。未知何居。

東觀對。三人之中。微子屬籍爲最親。宗祀之託。不可捨親而在疎。此箕子所以勸使逃去。而己則留者也。劉應秋之言曰。箕子義不可去。身輕於國也。微子義不可不去。宗祀重於國也。此說深得箕子之心矣。以上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