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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實義疏/卷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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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論實義疏卷第四

尊者安惠造

一剎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餘三實唯法  剎那唯後三

內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惠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故。法界一分八種是見。餘皆非見。論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於身  色識非上眼  色於識一切  二於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又經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釋曰。此是何經所說。謂有梵志名曰生測。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餘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