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永樂大典11903.pdf/3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不容刀之意亦然。毛傳曰杭渡也鄭箋曰予我也。誰謂宋逺。我跂則可望見者。箋云。小船曰刀。劉熈釋名云三百斛曰刀。毛傳皆以崇為終。未安朝

者。一日之上故朝崇。義亦猶日有上。日謂不待崇朝之久而已可到。亦甚言宋非逺也。孔䟽云。所以義不得徃者。以夫人為先君所出。其子承父之

重。母出與廟絶。不可以𥝠反。故義不得也。吕曰。說苑曰。宋襄公為太子。請於桓公曰。請使目夷立。公曰何故。對曰。臣子之舅在衛。愛臣若終立。則不

可以徃。味此心推其母子之心。盖不相逺。所載似可信也。不曰欲見母。而曰欲見舅者。恐傷其父之意也。杭即古航字。亦猶刀。後世加舟作舠。林岊

講義誰謂河廣。一葦可航。小船曰刀。言欲渡則雖廣可狹也。誰謂宋逺。跂足可以望見。行不終朝可至。然而不渡河者。知其不可渡也。不徃宋者。知

其不可徃也。朱善詩經解頥母出。固與廟絶。而母之與子。則初無繼道也。為襄公者。當若之何。曰。宗廟之中。不以恩揜義。閨門之内。不以義勝恩。襄

公能盡其誠敬於宗廟。則外既不失乎承重之義。盡其孝養於慈母。則内亦不失乎愛親之仁。庶乎恩義兩全而無憾矣。然則。母可以返國乎。曰。母

之轍雖不可以𥝠返。而子之使則未嘗不可以𥝠徃也。歲時問安之使。交錯於道路。而一草一木之微。必先以奉乎親焉。則子之心固可以無愧。而

母之心亦可以自慰矣。劉玉汝詩纘緒孫與祖同體者。同昭穆也。此詩止言宋不逺耳。若其義不可。而不得徃之意。則猶在言後作者。不必盡言。而

讀者自可默會。又詩之一體。唐人歇後之作。盖本扵此望之而即可見。猶有逺者行之而即可至。則愈近矣。語有淺深。衛有婦人之詩六人。共姜。莊

姜。許穆夫人。宋桓夫人。泉水。竹竿。之衛女。愚謂當增雄雉伯兮為八人。河廣二章章四句朱子集傳范氏

曰。夫人之不徃義也。天下豈有無母之人歟。有千乗之國。而不得養其母。則人之不幸也。為襄公者。將若之何。生則致其孝。没則盡其禮而已。衛有婦人

之詩。自共姜至於襄公之母六人焉。皆止於禮義。而不敢過也。夫以衛之政教淫僻。風俗傷敗。然而女子乃有知禮而畏義如此者。則以先王之化。

猶有存焉故也。輔廣童子問。范氏為襄公䖏者得其義矣。所謂先王之化猶有存焉。即大序所謂止乎禮義。先王之澤也。必如此等詩。方可當之。

許謙名物鈔。 衛有婦人之詩六人。皆止扵禮義。謂共姜也。莊姜也。許穆夫人也。宋桓夫人也。泉水之女也。竹竿之女也。

永樂大典卷之一萬千一九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