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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05343.pdf/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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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堤城。以禦暴漲洪流之患。民以為便。至正壬辰。因山海寇盗生發。廣東帥府照磨彭本立總戎始興工修築。潮民得堡障。

聖朝平領南。洪武元年冬。指揮俞輔統兵來潮。越四年。因舊基而興。内外皆砌以石。高厚堅緻。各門外築瓮城。皆屋其上為門七。東門。上水門。竹木

門。下水門。南門西門北門。十年。指揮曹貴扁南門曰鎮南。北門曰望京。斯剏西門曰安實。餘皆仍舊城濠環繞。自南門至金山後。三陽志城郭。州之

子城。依金山為固。前俛而後仰。由南而北。繞以壕。東則溪也。方剏置之始。土工不堅。未期悉圯。宋皇祐間儂智高。自邕攻廣韶。嶺外全壁以持。至和

改元之九月。鄭侯仲始至。不二月與喬鍤。自農務外八閲月而就。紹興初。黎寇掩至城下。攻具百出。屹然不為之動。九避寇于内者賴以免。其外郛故

以土為之乆且夷。紹興九年間。徐侯渥欲接溪流帶湖山。去天慶觀數百步為之基。築具畢備。力可為。繼因議論不協。於是輟其役。迨十有四年。

李侯廣文乃移以自近。址循壕流故基為之。四厢居民。各築其地。纔及丈餘。甃石且半。會督役者故出入其基。訟者紛然。李侯怒而罷。故址今悉為

民居。遇有少警。遂皇皇然無寄足之所。雖有子城。無地可容。因州之闕典已。子城外帶郭而家者。西南北各五里。東以江水隔民居纔二里。直州而

前為街三堤一。巷陌貫通。所闕者外郛耳。餘見于圖。 州子城門三東西南。東門今廢。子城四圍凡六十步。高二丈有五尺。面廣一丈。基倍之。 壕

西七丈五寸。自城下轉西而南。繞郭之外。延袤一千二百餘丈。 三陽門郭之南門。結樓其上。舊曰揭陽門。存古也。常公㭏始創。林公㟽增崇舊

基而新之。更其扁。蓋取三邑。皆以陽名。 外城舊基。周圍一千一百七十丈。石城僅存者。九十有四丈。土基半存者。六百六十有六丈。為民居所侵。

無復遺址者。四百一十丈。今所侵不止。是淳熈間。提刑司行下。委官打量外城總計一千五百三十丈。與舊城丈數異。今兩存之。 右按外城自李

公廣文輟役後。故基日就侵削。郡有築城之請屢矣。殆成文具。淳熈間。沈寇迫境。城市之民避。於子城。什不容三二。壕流自子城外西澌入于湖。湖

未流又入于濠。慶元間。有惑於陰陽者。謂濠流而西。不利于郡。鑿堤為二閘。間取諸郭門之石以甃之。决濠流東入于溪。地勢東仰。西流如故。後溪

洪暴漲。反導水潰堤。沈公杞率居民負。土石以塞之。僅免水患。濠復故流。然民居乆侵官壕。填塞過半。開禧改元。趙公師㞧正濠之界。稍加䟽關。濠流

僅通。然築外郛浚故濠。當復有為長逺慮者。 州之外城。右有舊基。歲乆頽圯。外無扞蔽。居民每以為慮。紹定間。屬有梅楊陳寇之擎。王侯元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