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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03009.pd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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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者蘇起翁讀易記天居上。而火亦炎上。固爲同。然亦不苟同也。乾金。離火。金火相尅也。乾剛離柔。剛柔異理也。乾北離南。南北異方也。火之明昭。

上及於天。則萬物何所逃形。是爲類族辨物。君子小人各類其族。而不使相雜。善惡是非。各辨其物。而不使相混。何嘗茍於同哉。是乃所以爲同也

陳深讀易編天在上。而火性炎上。同之象。君子觀象而類族辨物。蓋天下萬物雖不同。而有至同之理焉。類而分之。辨而明之。使其不同而同。乃。所

以同也。類族。如天之兼覆。是就人上說。辨物如火之燭照。是就物上說陳普解天上行火炎上。天火地水。以同類而分異也。類族辨物。則其氣類義

理之同。使各相從。不相僣踰也。類族止爲姓名。男女尊卑。華夷辨物。大小至多。以至異形殊體。而亦有可合爲一者。亦其性有相得。理有相須。雖異

而可使之會同者也。丁易東象義此釋同人卦畫。離下乾上四字也。天與火。同類也。故以之類。族。乾陽而離陰。故以之辨物。乾各從其類。故有類族

之象。又離爲文明。亦有辨物之象。聖人於同人卦。發明同中之異。不使之苟同也 或曰。金木水土之生。不假人力。惟火之生假人力。以人同天。故

曰同人。又體自姤來。品物咸章之象鄧錡圖說天陽在上。火炎在上。人陽在上。故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者。臨卦以上行入天。運數同人。

以類其陽之族也。同人以下入地。年數同人。以辨其陰之物也。故君子以之使天地萬物。各得其所也。康節先生觀物篇。備述之矣。故曰。君子以類

族辨物。吳澄纂言天與火。此釋離下乾上也。離之盡在地。象火而在天。象電。象日。天在上。而火之性亦炎上。天與之同。故曰天與火 同人。此重卦

之名。在上之天。與炎上之火。同人之相同者。亦如天與火之相同。故卦名同人 君子以類族辨物。天之所生。各族殊分。法乾。覆之无私者。於殊分

之族而類聚。其所同異中之同也。火之所及。凡物均照。法離明之有别者。於均照之物而辨折。其所異同中之異也。族言人。物言動植之屬俞琰集

說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不曰天下有火。亦不曰火在天下。而必曰天與火者。天覆於上。火炎於上。是天與火相同也。是故。天與水相

違則爲訟。天與火相同則爲同人。卦名同人。而象辭乃云君子以類族辨物。得无異乎。蓋族有逺近之不同。類聚之。則近者同乎近。逺者同乎逺。物

有高下之不同。辨别之。則高者同乎高。下者同乎下。而无不得其同也。 凖齋吳氏曰。泰乃君子之卦。否乃小人之卦。同人乃分别。君子小人之卦。

故取高明之象言之 深居馮氏曰。類族象天之兼。覆。辨物象火之鑒形保八原㫖君子體而用之。天理上行。火性亦炎上。一也。當以類族辨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