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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三千九 九眞

同人卦二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程子傳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

天與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與天同。故云同人之義。君子觀同人之象。而以類族辨物。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若君子小人之黨。善惡是非之理。情物

之離合。事理之異同。凡同異者。君子能辨明之。故處物不失其方也朱子本義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類族辨物。所以讅異而致同也朱子語類類族辨

物。言類其族。辨其物。且如青底做一類。白底做一類。恁地類了時。同底自同。異底自異淵 問類族辨物。如伊川說云。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則是就類

族上辨物否。先生云。類族是就人上說。辨物是就物上說。天下不可以有皆同之理。故隨他頭項去分别。類族如分姓氏。張姓同作一類。李姓同作一類。辨物

如牛類是一類。馬類是一類。就其異處。以致其所以爲同也。伊川之說不可曉學蒙卜子夏傳天體大也。火體小也。火曰炎上。同於天也。必時曦燥而後盛乎。

俟天之與也。上下之位旣列得其同。則上能與下也。君子象之。而類其族。辨其物。志可同者。與之不遺其細者也。則天下可有焉王弼注象曰。天與火同人。天

體於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 炎上時掌反 君子以類族辨物。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辨如字。王肅卜免反 重言利涉大川十六。本卦二。餘附需陸德

明音義見前王弼注孔頴達正義象曰。天與火同人。天體在上火又炎上。取其性同。故云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族聚也。言君子法此同人。以類而聚

也。辨物。謂分辨事物。各同其黨。使自相同不。間雜也要義天火性同上。故法之以類族辨物見前正義李鼎祚集解象曰。天與火同人 荀與曰。乾舍於離。相

與同居。故曰同人也 君子以類族辨物 虞翻曰。君子謂乾師。坤爲類。乾爲族。辨别。也。乾陽物。坤陰物。體姤。大地相遇。品物咸章。以乾照坤。故以類族辨物。

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故於同人象。見以類族辨物也歐陽文忠公童子問同人之彖曰。唯君子爲能通天下之志。象又曰。君子以類族辨物

者。何謂也。曰通天下之志者。同人也。類族辨物者。同物也。夫同天下者。不可以一槩。必使夫各得其同也。人聧其類。而同其欲。則志通物。安其族而同其生。則

各從其類。故君子於人。則通其志。於物則類其族。使各得其同也蘇軾傳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水之族北爲。比火之於天爲同人。同人與。比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