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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興泉永道署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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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興泉永道署碑記
作者:曾憲德 
同治三年八月 (1864年9月)

同治二年夏四月,英人歸我興泉永道署。冬,憲德奉命觀察是邦,時臺匪跳梁,軍書旁午,訟獄繁興。駐戶部小衙門行轅治事,日不暇給。每坐堂奧聽斷,觀者如堵墻,擁擠及公座。諸紳士僚屬以地湫隘,請就舊署改建。竊念厦門蕞爾地,歲輸常稅、華稅、洋稅,推廣釐金數十萬全,加以勸捐頻仍,何忍以興築重爲市釐困?旣而,思巡道內轄二府一州,外控西南諸番,爲全閩保障,不可不尊體統而肅觀瞻。因勉循其請,捐廉倡之。不數日,士商好義者捐寶錢六千五百八十二兩零。三年四月初三日,召工削平洋樓,營度地勢,坐向仍舊,而間架規模加宏敞焉。工甫畢,旋奉命入覲。因思道署自雍正五年總督劉世明奏準,以分守興泉道滿雲鷫兼銜巡海,改駐厦門建署。十二年,兼轄永春州,延至乾隆四年始竣工。是時,巡道爲朱叔權。乾隆三十二年,加兵備銜。五十九年,巡道德泰復行葺蓋。嘉慶二十年,巡道倪琇再加改拓。道光十一年,巡道周凱又加修茸。逮道光二十五年,總督劉韻珂、恆昌貫於英改洋樓,閲今始重建。雖物之興廢若有數存乎其間,然我朝於彈丸一島之地,武則命提督率五營弁兵守之,文則移巡道、同知駐焉。其所以鎮撫斯土者,至隆極重,則道署舊制之復,新規之擴。不可謂非時政之急務也。若謂舊署地爽塏而木陰翳,偷政事之餘閑,選園林之幽勝。區區之心,則所未安,謹記之以告後之君子。

斯役也,總其事者:厦防同知兪林、署水中營參將陳允彩、在籍道銜浙江試用知府蘇瑞書、藍翎同知銜前署廣東高州通判孫長齡、五品銜前建寧縣教諭陳駿三、五品銜訓導沈志中;監冮者:水提前營守備陳世榮、右營守備黃安標、後營千總曾文章、左營千總鄭振疆、右營把總梁天驥、左營外委孫長年應得幷書。其捐資姓名另勒於石。

飲貨花翎、福建分巡興泉永海防、驛傳兵備道兼興化水利事務、京山曾憲德撰并書。

同治三年歲次甲子秋八月吉旦立。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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