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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尹判逭這江陵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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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尹判逭這江陵序
作者:于邵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27

文者人之華,行者人之實;不華無以見本,匪實無以要終。是以致知在格物,物格則知至。及夫至也,何所不集焉,尹十五官其集之矣。故忠信寶於家,貞幹珍於國。前年度支創平耀之法,典斯南海;今春轉運即均輸之便,導彼西江。豈止度四方經費之用,蓋在佐副相尹丞之秩。先是太夫人在堂,指途於涔陽。原隰煌煌,潔爾壽觴。由此告歸,孰不稱慶?況高門傳綸詔之榮,相宅主公臺之兆,光啟前列,我有憑焉。孟夏吉朔,雲陰四合,風雨如晦,江濤若崩,南飆未回,好是行邁。老夫沐普思之宥,承近地之遷。鶉之首尾,可以交歡,言且貺別,私其則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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