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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求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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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求繼論
作者:程晏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21

讀漢史者多曰:「曹參守蕭何之規,日醉以酒。民歌之曰:『蕭何為法,顜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謐。』其為漢之二賢相也至矣哉。」論曰:「非也。暑牛之渴也,豎子飲之渟淖之汙,牛渴已久,得渟淖之汙,寧顧清泠之水乎?設使豎子牽之於清泠之水,則滌乎腸中之泥也。牛然後知渟淖之汙,不可終日而飲之。百姓罹秦之渴已久矣。蕭何曰:『吾所以為法律,是權天下之草創也。吾不止此,將致君為成康之君,使民為成康之民。』是牽民於清泠水也。曹參日荒於酒,惠帝訊焉。參罔於惠帝曰:『高帝創之,陛下承之,蕭何造之,臣參遵之。陛下垂拱,臣等守職。』惠帝以為是也,民又歌之也。」嗚呼!漢之民以漢之汙,愈於秦之渴,不知牽於清泠之水,滌乎腸中之泥也。蕭何之傳曹參也,若木工能構材而未果覆,而終者必待善覆者成焉。何既構矣,謂參為覆者。參守其構而不能覆,徒欺君曰:「陛下不如高帝,臣參不如蕭何。善守可也,何廢作哉?」若不可以為廢作,即文帝除肉刑,不為漢主仁聖之最也。參不能孜孜其君於成康之政,不知已不能覆何之構,而荒於酒,幸不同羲和之誅。貪位畏勝,飾情妄言,以惑君也,孰名為賢相耶?吾病漢史以蕭何為善求繼,以曹參為堪其後,故為之論。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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