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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600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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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5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00号决议
1987年10月19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01号决议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87年10月19日
第600(1987)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建议大会依《联合国宪章》第九十三条第二项决定瑙鲁共和国成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的条件如下:

瑙鲁共和国自其将一项文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即成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该文书应由共和国政府代表签署并按照瑙鲁共和国宪法规定予以批准。该文书应载明下列各点:

(a)接受《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

(b)同意履行联合国会员国依《宪章》第九十四条所应负的一切义务;

(c)承允摊付国际法院经费,其公平数额到时由大会同瑙鲁共和国政府商定之。


第2754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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