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7921號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7911號令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1 1 月2 3 日
華總一義字第1 0 0 0 0 2 5 7 9 2 1 號
2011年11月23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671號令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11月23日)
總統府公報第7004號第25至26頁

茲增訂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十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及附表一、附表二、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