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答鄭禹梅修家譜雜問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答鄭禹梅修家譜雜問
(丁巳)
作者:黃宗羲 明末清初
本作品收錄於《黃梨洲文集/03
卷三·書類

兵部主事,刑部主事,是宋世職名否?

按宋官制,六部自尚書以下,止有侍郎、郎中、員外郎三項。其有主事之名,與錄事令、史書令、史守、當官,皆吏也而非官,凡三省樞密皆有之,不特六部也。

元朝官制,有揚州知府、杭州知府等名否?

元官制,諸路設總管府,達魯花赤之下為總管,總管之下為同知、治中、判官,散府則達魯花赤之下置知府或府尹。揚州、杭州皆為上路,則有總管而無知府,今紹興、杭州多有總管廟,皆是昔守郡者之生祠也。若於二府稱知府,則是後人妄加。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