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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县人民政府禁制春节赌博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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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县人民政府布告
昌民字(55)第1号
1955年1月22日

春节即将到来,根据历年习惯,每届春节期间,群众积于固习,赌博之风极易盛行。春节赌博乃系旧社会遗留下的一种不良恶习,由于赌博输赢引起种种问题,如赢者不免大吃大喝,浪费享受,对生产不利;输者,有的就在坏分子挑动勾结下进行抢劫、偷盗,影响社会秩序。为厉行节约,发展生产,及杜绝坏分子破坏活动空隙,除由本府责成各区、乡教育群众自觉地遵守政府法令,对一切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一律加以禁止外,自布告之日起,如有屡经教育惯赌不改者,即按情节轻重依法处理。希各切实遵照为要!

此布

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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