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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嗣宗不受代狀(開運二年開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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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嗣宗不受代狀(開運二年開封府)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4

嗣宗先被百姓趙覺直論訟不公,法寺定罪,合徒一年半。以官收贖贖銅三十斤,府司尋科放訖。據新除襄邑令王允升狀申,稱張嗣宗不肯交割縣務,稱未考滿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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