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對祭闕頒誥判〈所司有禮事,不頒誥所由斷,徒訴不伏。〉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對祭闕頒誥判〈所司有禮事,不頒誥所由斷,徒訴不伏。〉
作者:薛大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04

祀以追孝,祭以馭神,厥儀孔昭,執事有恪。欲使粢盛豐備,祖考歆黍稷之馨;圭璧允植,川嶽享沈浮之薦。所司不供其職,俾人用迷,鍾鼓或闕於鏗鏘,籩豆恒乖於踐楚。法既將紊,神其舍諸!且無翼翼之容,曷降穰穰之福?自底不類,嘖有煩言,固乃曠我之官,告曰轉爾於恤。斷從徒罪,斯乃銳乎!翻事言焉,其何補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