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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男取江水溺死判 (闕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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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男取江水溺死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2

〈顧乙從母所好,令男十五里取江水,溺死,不為之服。〉

顧乙行繼人志,譽美天經,嘗申不匱之誠,每竭服勤之養。母以不甘井汲,好味江流,爰將植杖之男,當其抱甕之役,異曹娥之父,無復還屍;均屈原之妻,空餘往恨。眄瞻前誥,既有同於姜詩;詳彼舊章,亦何殊於庾季?雖云不服,欲寘何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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