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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奏安代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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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奏安代樂判
作者:魏宥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7

〈禮部責太常不奏安代樂。訴云:「今之所奏雖曲名,不聞聲調相類。且簫難備,何用此為?」〉

禮因樂聲,既沿且襲,須有專達,司於太常。是知六律六呂之差,三成四成之奏,所以感和天地,降格神祇。煩手淫聲,必有所禁,輯人安代,奚乃之違?則《韶》《》其名,匪一夔而可辨;笙鏞以間,何細器之能諧?輒遊厥詞,過亦奚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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