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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庾县人民政府催促商民人等恢复营业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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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庾县人民政府布告
秘字第2号
1949年8月27日

查我县解放已经数日,但商民等仍有逃匿,仰下听信谣言,不敢回城营业,以致市面 萧条,物资尔能流通,军民均感困难.此种现象急宜克服. “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保护 一切工商业者正当之营业及其财产所有权,严禁有害国计民生之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之行 为”乃我政府既定不移之政策,望我所有商民人等,迅速返家照常营业,并向本府进行营 业手续登记,切勿拖延。切切!

1949年8月27日

县 长 胡献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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