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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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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0〕33号
2020年12月21日
发布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财政部网站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0〕33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pdf

附表1-6.pdf

附表7.pdf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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