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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蔣介石集团、伪滿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爭罪犯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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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蔣介石集团、伪滿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爭罪犯的建議
(66)国議字62号
1966年3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六六年/第四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一九六六年/第一号

国务院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
蔣介石集团、伪滿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
战爭罪犯的建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

最近,公安部对在押的蔣介石集团、伪滿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爭罪犯,进行了全面审查,提議对其中确有改恶从善表現的五十七名战爭罪犯予以特赦释放,对十五名表現良好的战争罪犯予以特赦减刑。国务院认为,对这部分战争罪犯实行特赦是适宜的,請审議决定。

国务院
一九六六年三月九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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