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嚴斷不孝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嚴斷不孝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萬物之中,人曹為貴,百行之內,孝道為先。凡戴北辰,並遵皇化,備聞南國,多爽時風,皆傾事鬼之心,不守敬親之道,於父母如此無行,披日月何以立身?弊久積於鄉閭,化全繇於長吏。昔西門豹一縣令耳,尚能投巫百姓,保女子之愛,絕河伯之虞,斷自一時,傳於千古。況位居侯伯,化洽封巡,豈不能宣北闕之風,變南方之俗?宜令逐處觀察使刺史丁寧曉告,自今已後,父母骨肉有疾者,並須日夕專切,不離左右看侍,使子奉其父母,婦侍其舅姑,弟不慢於諸兄,侄不怠於諸父。如或不移故態,老者臥病,少者不勤事奉,子女弟侄,並加嚴斷。出嫁女父母有疾不令知者,當罪其夫及其舅姑。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