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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李暠使吐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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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李暠使吐蕃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3

繼好之義,雖屬邊鄙,受命以出,必在親賢。事欲重於當時,禮故崇於殊俗。選眾之舉,無出宗英。工部尚書李暠,體含柔嘉,識致明允。為公族之領袖,是朝廷之羽儀。今金城公主既在蕃中,漢廷公卿非無專對,有懷於遠,夫豈能忘。宜持節充入吐蕃使,所司準式發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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