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71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71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6年12月1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7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
淪陷區之偽保甲長或坊里長,雖無憑藉敵偽勢力為不利於人民之行為,仍有懲治漢奸條例第十五條之適用(參照院解字第三五六五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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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6年12月1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7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
淪陷區之偽保甲長或坊里長,雖無憑藉敵偽勢力為不利於人民之行為,仍有懲治漢奸條例第十五條之適用(參照院解字第三五六五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