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8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8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5年2月2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94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1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
偽組織人員經核准反正後,其在附敵期內之漢奸罪行,現行法令上既無免受審判之規定,如被人檢舉,自應分別情形受軍法或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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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5年2月2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94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1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
偽組織人員經核准反正後,其在附敵期內之漢奸罪行,現行法令上既無免受審判之規定,如被人檢舉,自應分別情形受軍法或司法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