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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名单及签名式样、印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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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名单及签名式样、印鉴的通知
司发通〔2018〕39号
2018年4月28日
发布机关:司法部
司法部网站

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名单及签名式样、印鉴的通知

司发通〔2018〕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方便内地用证部门更好地核对委托公证文书,现将司法部自2005年以来委托并仍履行职务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名单(共16人)及其签名式样、印鉴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发各市、县(区)司法局及各公证处,作为受理涉澳公证文书的核验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需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核验并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在内地使用。

附件:

1、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名单及签名式样、印鉴.docx

2、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核验章式样.docx

司法部

2018年4月28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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