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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佛教)/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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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六種品第五 中論
觀染染者品第六
觀三相品第七 

中論觀染染者品第六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經說貪欲瞋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欲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婬欲。次名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欲。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瞋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無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當先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無染者。則無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離人定有染法。此則無因。云何得起似如無薪火。若先定無染法。則無有染者。是故偈中說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後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時生有何咎。答曰。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時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無因成故。若常則多過。無有解脫法。復次今當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一則無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復合。雖合猶異。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為合者。應離餘因緣而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為一。是則大亂。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餘因緣而有合。若異而合者。雖遠亦應合。問曰。一不合可爾。眼見異法共合。答曰。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說合。復次。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說合相。復次。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說合相。合相中有過。染染者不成。汝為成合相故。復說異相。汝自已為定。而所說不定。何以故。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復次。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癡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煩惱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緣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