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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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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絲雜感 “公理”之所在
作者:魯迅
1928年
可惡罪
本作品收錄於《而已集

在廣州的一個“學者”說,“魯迅的話已經說完,《語絲》不必看了。”這是真的,我的話已經說完,去年說的,今年還適用,恐怕明年也還適用。但我誠懇地希望他不至於適用到十年二十年之後。倘這樣,中國可就要完了,雖然我倒可以自慢。

公理和正義都被“正人君子”拿去了,所以我已經一無所有。這是我去年說過的話,而今年確也還是如此。然而我雖然一無所有,尋求是還在尋求的,正如每個窮光棍,大抵不會忘記銀錢一樣。

話也還沒有說完。今年,我竟發見了公理之所在了。或者不能說發見,只可以說證實。北京中央公園裏不是有一座白石牌坊,上面刻著四個大字道,“公理戰勝”麽?——Yes,就是這個。

這四個字的意思是“有公理者戰勝”,也就是“戰勝者有公理”。

段執政有衛兵,“孤桐先生”秉政,開槍打敗了請願的學生,勝矣。於是東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們的“公理”也蓬蓬勃勃。慨自執政退隱,“孤桐先生”“下野”之後,——嗚呼,公理亦從而零落矣。那裏去了呢?槍炮戰勝了投壺,阿!有了,在南邊了。於是乎南下,南下,南下……

於是乎“正人君子”們又和久違的“公理”相見了。

現代評論》的一千元津貼事件,我一向沒有插過嘴,而“主將”也將我拉在裏面,亂罵一通,——大約以為我是“首領”之故罷。橫豎說也被罵,不說也被罵,我就回敬一杯,問問你們所自稱為“現代派”者,今年可曾幡然變計,另外運動,收受了新的戰勝者的津貼沒有?

還有一問,是:“公理”幾塊錢一斤?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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